湖南副局长撞死2人拿65万人民币私了

2009年05月29日大陆
【新唐人2009年5月29日讯】(中央社台北29日电)湖南省平江县建设局副局长李丰国开车撞死2人,当地交警主导下,李丰国赔偿死者家属人民币65万元想私了,不过李丰国拿出“巨款”私了曝光后,引起县纪委介入调查。

  综合大陆媒体报导,21日凌晨1时许,李丰国驾驶一辆套牌(仿冒车牌)的轿车,追撞摩托车,导致2人死亡。

  案发后,李丰国离开现场近8小时后投案。县交警副大队长许麒麟说,虽然李丰国案发后不在事故现场,但李丰国找朋友到现场处理,故不是逃逸。

  对于警方没有公布李丰国的车子是套牌车,平江县交警大队事故股股长苏建龙说,李丰国承认使用套牌是为了避免违章被拍照受到处罚。而“李丰国驾驶套牌车的行为,与事故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所以我们最初没有告知死者家属。但事后家属有疑问,我们就公开了这个信息。”

  对于死者家属指称事发后,交警主导私了要求死者家属签字,苏建龙说,李丰国赔偿金额高达65万元(约新台币310万元),据湖南省有关规定,可刑事调解。

  死者家属26日同意签署刑事调解书后,李丰国分别赔偿给两位死者家属35万元和30万元现金。

  不过,李丰国拥有私家车并有财力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65万元,平江县纪委监察局副局长吴迈龙证实,县纪委已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