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异象:政法系成为中共“最大敌对势力”

2009年06月18日评论
【新唐人2009年6月18日讯】

作者:观耘闲人

周永康力阻司法反腐

近期以来,中国法院系统迭爆丑闻。除了在北京官场产生轰动效应的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被双规案之外,还发生了湖南益阳的中院副院长李胜林在双规期间潜逃事件。此前,广东一男子因对法院系统不满情绪久积,忿而斧砸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对于此丑闻,广东媒体以“砸中院的男子可能患有精神分裂症”为词,掩饰过去。

高层消息表明:五月二十二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三条例之后,在“研究其他事项”时,书记处提请讨论法院系统腐败问题,被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所阻拦。周称:“目前,敌对势力活动猖獗,极力挑战我国现行司法制度。如果年内掀起法院系统反腐风暴,等于助长了敌对势力的气焰。”结果,法院恶腐行为再置政法委的保护伞之下,社会还要继续承担相应成本。

人大代表高度不满

二○○九年的全国两会,两高报告再次成为人大代表的指责重点。相较而言,最高检察院的报告遭人大代表反对和弃权率为百分之二十三,而最高法院的报告则为百分之二十七。较之上年,最高检获支持率下降了近百分之一,而最高法则下降了百分之三。

有些省级人大代表对本地法院的不满远比全国人大投票的状况要激烈。因为在省级,一般情况下是省委书记兼人大主任,人大代表对法院不满反映到人大主任那里,他要权衡自己的主要助手之一、政法委书记的感受,而政法委书记的主要功用就是以“协调公检法工作关系,协调党的机关与审判检察机关关系”的名义,来保护法院的诸种恶行。另外,纪委要查处法院干部必须与政法委“协调 ”,而等“协调”得差不多了,法院方面早已销毁了重要证据。有鉴于此种情况,胡锦涛只好以强化纪委职能的方式来制约政法委,比如五月上半月开办了七百八十个县的县级纪委书记集中北京的培训活动。这种培训还将继续下去。而此举释放的一个重要信号就是:将县级纪委书记在常委的排名中往前提,尤其放在政法委书记之前。

胡的迂回战术究竟能有多大收效,公众并不乐观。甘肃省玉门市一位自称与胡温两人“都因工作关系见过面”的人大代表,四月初曾给胡温写信说:原来百姓私传 “反腐败,亡党;不反腐败,亡国”,我还不太认同,但金塔枉法事件发生后,我不但理解了“反动信号”,而且还认为法院的恶腐不治,必将导致党国双亡。

要多黑就有多黑

甘肃玉门资深人大代表所说的金塔事件,是指该市下辖的金塔县崔姓法官枉法裁判致离婚案女方服毒并自焚身亡的恶性行为。崔某不仅收过该自杀女性的一千元贿赂,更收了男方三千元贿赂,因此裁判男方以欠条的方式表明应划分给女方的共同财产。该女多次持欠条到法院要求崔某负责兑现,遭拒后愤而自杀。

“四千块钱,要一条人命,比黑社会还黑!共产党不亡,苍天瞎了眼!”百姓对此事气忿无比,表达了比玉门人大代表更深的愤怒。

比金塔事件更具震撼力的事件发生在宁夏银川,一位叫丁玉海的商人把宁夏高院、银川与石嘴山两家中院共计二十五名法官卷入了他的丑闻。此外,卷入该丑闻的还有十三名党政干部。丁玉海多次无理起诉,把外界认为不可能打赢的官司打赢,让众多法官如同自己仆人一样跑前忙后地为他卖命。该案由于宁夏自治区五名人大代表、六名政协常委多次联名向中纪委举报,经过近三年的时间才得落实。其中涉及的丑闻太多,以至于媒体不敢详尽公开,不过宁夏纪委录制的警示教育片披露了一个细节:宁夏高院的一位副院长在被中纪委办案人员约谈后,扑通跪下,请求宽恕。

人民最大的敌对势力

法院的腐败行为其实早就存在,民众也以顺口溜“大沿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来表达不满。但法院真正进入恶腐状态,是周永康实质取代罗干的二○○五年。彼时,周以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公安部长等要职兼任中央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已经两年,为后来能顺利进常委、主掌中央政法委打下根基。周除了打江系铁杆背景硬牌之外,还大力纵容法院腐败以便换取法院系统的支持。二○○七年发生在深圳的五法官(并卷入十律师)窝案是一个有力证明。

深圳窝案本质上是检察系统不满法院系统嚣张而采取的报复行为,尽管前者对外声称“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云云。但是,更多的法院恶腐行为激化了官民矛盾,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下辖的通河县四十八户农民土地被黑恶势力侵占,法院枉法裁判,导致四十八户农民长期上访并围堵通河法院。通河法院在县政法委的支持与协调下,与公安部门配合,屡次抓捕、关押该四十八户访民。

中国法院系统已经成为人民的“最大敌对势力”,一位长期研究中国底层社会政治行为的民间学者如是说。他的说法,从一定程度上也印证了甘肃玉门那位资深人大代表的“双亡”之论。同时,深圳发生的“操字诉状”丑闻把法院系统的恶腐予以民粹化、戏剧化诠释:一名男子不满判决,在上诉状上只写了一个“操”字;法院以此举涉嫌污辱为由,拘留该男子十五天;该男子获释后又重写 “操字诉状”,并以汉语大辞典对“操”字释义无污辱性含义向社会证明自己无错误。

“法比党大”诡异悖论

中共政治有两大难题:一个是“党指挥枪”的原则是否真实,另一个是“法比党大”的原则有无可能。第一个难题,在敏感年度,胡锦涛一定要解决。现在他发出明确信号,在军内掀起反腐风暴,以保证党魁对军队的绝对控制。

第二个难题,近乎无解。“法比党大”正在变成法院凌驾于党之上的情状,最后成为亡党的最大动力。可靠消息证明:在中纪委加强对法院的监督之后,中共组织系统也悄悄动手,地方党委组织部委托政府审计部门对离任法院院长进行审计。但是,面对大量的法官尤其院长的贪腐行为,组织系统也无可奈何。因为一方面,涉及金额太大、牵涉面太广,地方纪委接手后也一筹莫展;另一方面,确实没法向媒体曝光,一旦曝光对党的形象影响太坏。后一种情况,印证了周永康在五月二十二日政治局会议上的表态是有“先见之明”的!

据悉,全国至少有一千个县的法院院长之离任审计报告被地方纪委与组织部“暂不公布”,涉及腐败金额上百亿,这还未涉及市级中院、省级高院。“黄松有到处有!”一位县级法院的副庭长在状告离任前院长失败后,十分丧气地如是说。

──原载《动向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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