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禁闻】玉娇案中共操弄司法 民间促对抗

2009年06月18日大陆
【新唐人2009年6月19日讯】邓玉娇刺死淫官案一审仅用2个半小时,就作出“构成故意伤害罪,防卫过当但免除处罚”的判决,被国内外舆论普遍认为是中共当局操弄司法的结果,大陆网民、媒体、法律界专家学者纷纷提出质疑,认为此案判决将进一步加剧官民对立,引发大陆民间对中共政权的更大对抗。

截至6月18日下午1点半,共有将近13万人参与官方媒体中央电视台所做的网络民意调查,93.42%的民众投票认为邓玉娇“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定罪”﹔5.83%认为“属于防卫过当,但也不能叫故意杀人”﹔剩下的0.75%表示“不好说,此事还有待斟酌”。

6月18日,邓玉娇案公民正义观察团、法律后援团、舆论后援团、青年网民后援团联合发表声明,列举该案28条疑问,要求惩办罪犯黄德智等。17日,由50名海内外知名律师和学者组成的“邓玉娇案法律后援团”等民间组织发表声明指出:“无论出于何种考量,对邓玉娇任何形式的定罪判决,都与法治精神相背。”

日前,北京大学着名法学教授贺卫方发表文章指出,不存在一个独立的邓玉娇案!因为首先发生的是一个强奸(未遂)案件,处理方式应首先拘留或逮捕涉嫌强奸犯罪的黄德智,而邓玉娇的行为究竟如何定性,则应有法院根据审理强奸案的结果加以确定。但是,现在的情况却是,前面的一个案件消失了。单摆浮搁地来了个邓玉娇案。

着名律师郭国汀说:“因为这个案子事实上是一个强奸未遂案,邓玉娇是在行使正当防卫,根本不存在任何所谓的犯罪问题,那中共当局人为的把这个案子弄成这个模样,事实上等于是在强暴法律、强暴全体国人的意志。”

北京着名律师刘晓原表示,“可想而知都是事先已经定好了。”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北京律师张凯指出,不否定邓玉娇的有罪定论,她获得的就是假自由。17日,张凯向邓玉娇的辩护律师汪少鹏、刘刚发出公开信,要求其公布辩护词,向公众还原庭审的质证、及整个辩护过程,公众对此有监督和知情权。

人权律师叶宁说:“邓玉娇还是一个带罪之身,在这种情况下,对邓玉娇来说是不公正的,它还是违反了民意,还是扭曲了判决所依据的事实根据,也歪曲引用了有关的法律,但是另外一方面,当局又不敢用重刑来对付邓玉娇。所以这个案件最后的结果,是当局综合平衡了这种冲突的各种利益、表达利益要求以后,作出的一个判决。”

英国BBC在6月17日发表题为《“屁民”的胜利》评论指出 法庭如此的判决结果有着很高的“技术含量”,一方面认可了起诉罪名中的故意伤害,另一方面又免除了邓玉娇的牢狱之灾。让当局找到了台阶,也多少挽回了些让邓贵大等人搞得相当褴褛的面子。

此前,原国家统计局局长李成瑞等退休高干,集体上书中央政法委及最高人民法院并负责人,认为邓玉娇精神正常,属于正当防卫行为,邓玉娇无罪,同时警告邓玉娇案的处理方式,是“曲解法律来败坏国家司法机关的形象和权威而维护少数腐败官员的形象。”上书矛头直指掌控公检法系统的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

抗暴杀淫官的邓玉娇16日获得释放,但她的支持者却继续受到打压。组团前往湖北巴东听审的深圳网民罗加久,被当局拘留讯问24小时﹔另外8名拉横幅声援的网民被公安抓走后,至今下落不明。仍在巴东的网民遭到当局严密监控。

大陆网民纷纷表示再一次被政府“忽悠”了,他们说:“这么轰动的案子没有中央定调没人敢开庭,结果早就内定了。我们还是被涮了!黄德智等人仍然逍遥法外!”“法庭的判决捅了中华民族一刀,是中华民族的羞辱……”“只有拿起自己的修脚刀,才能捍卫自己的尊严!”

中国过渡政府发表声明指出,这个判决恰恰是中共法院的一个真实写照,给全国民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只有中共的法庭才会做出如此这样荒诞的判决。中共宁愿摧残中华民族的道德底线,也要维护权贵的利益。

《新京报》6月18日发表评论指出,解剖邓案可看出,转型期中国社会的分化甚至分裂是一个大问题。邓案这样一件偶发的刑事案,短短几天就聚集了对垒两方剑拔弩张的社会情绪。当地政府披露的信息几乎每一个字都遭到质疑。最后以非法律的方式找到某种平衡点,今后社会将因此付出沉重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