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秀莲:扁案判决 司法违反三权分立

2009年09月16日台湾
【新唐人2009年9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16日电)前副总统吕秀莲今天表示,司法应尊重行政机关主管事项的解释权与行政惯例,但从扁案的判决来看,“司法已违反三权分立原则”。

对民进党决议督促大法官尽速针对扁案一审更换法官释宪案做出宣告一事,前行政院长谢长廷表示支持。至于是否会加入援扁小组?谢长廷说,需要他提供意见、经验或是具体协助,他都会提供。

吕秀莲办公室晚间发布新闻稿表示,在权力分立的概念下,法院对行政惯例应予尊重,“国务机要费是不是特别费?国务机要费该如何核销?”法院应尊重行政机关的解释。

吕秀莲说,扁案的关键问题在于“谁有权力解释总统国务机要费的适法性?”总统府会计长、行政院主计长都作证“国务机要费的性质就是特别费”,但法院都没采用对陈水扁有利的证词。

她说,司法应尊重行政机关主管事项的解释权与行政惯例,但从扁案的判决来看,“司法已违反三权分立原则”。

针对扁案审理过程中更换承审法官,吕秀莲说,据壹周刊报导,大法官会议曾开过公听会,与会者倾向是违宪论,但法官会议始终未敢做成正式解释,社会应对懦弱的大法官予以谴责。

吕秀莲强调,如果不希望司法制造冤错假案、不希望政党轮替代表腥风血雨,必须严厉监督司法,正如司法严厉监督扁家,并希望在二、三审时,能有效改正司法审判的缺失,以维法治人权。

此外,对行政院长吴敦义9月5日香港行,谢长廷说,他不相信吴敦义去香港是考察土石流,诚实还是最好的政策,吴敦义应公开讲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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