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 10/1开始申请

2009年09月29日台湾
【新唐人2009年9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29日电)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今天表示,失业劳工子女98学年度第1学期就学补助将自10月1日起受理申请,至10月31日截止,以邮戳为凭,依高中职、大专学生补助新台币3000元至1万元不等。

劳委会劳工福利处表示,申请资格为91年1月1日以后离职的非自愿离职失业劳工,至98年9月30日止仍未就业;失业连续6个月以上 (也就是98年3月31日以前失业者),有请领失业给付1个月以上;而且申请人及配偶97年度综合所得总额在新台币114万元以下。

福利处说,符合资格者每学期都可以申请补助,没有名额限制。但申请人子女已请领政府各类学杂费就学减免优待、教育或其他补助,不得再申请就学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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