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作人看守所录像公开 律师促依法宣判

【新唐人2009年11月12日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采访报道)被以煽动颠覆罪起诉的四川维权人士谭作人在看守所会见律师的录像公开,他表示认罪与否自有考虑,也不希望连累更多人。一审宣判期限早过,分析指谭作人案令当局两难。

本周,一段谭作人在看守所内的录像被在网上公开,拍摄时间是10月26日,辩护律师浦志强一审开庭后初次与他的会面,为时近两小时的面谈律师将部分过程录像,而香港有线电视台周二也进行了播放报道。

镜头前铁窗后的谭作人说,感觉在里面受到特别照顾,没有受苦。浦志强转告他庭审相关经过,包括艾未未、冉云飞、甚至香港记者因为案件受到警方骚扰的情况,也转达了国际社会对该案的关心,同时建议他无须妥协。谭作人表示,认罪与否会按自己的想法处理,并表示感谢朋友们做的许多事情,但不希望再为此事连累更多人。

四川维权人士谭作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8月中一审开庭至今已3个月,早已超出了审理期限,但至今未有宣判。辩护律师曾就 此向法院方交涉,但没有得到任何解释,浦志强周三接受本台采访时说:“两个半月期限过了,没有任何理由,我问有没有向四川高院申请延期,又过了半个月,为什么这样?另外我问他,有没有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也没有人告诉我。我问哪个法官,按说他是知道的、他有义务告诉我,但是他不告诉我,他说不知道。” 

对于为何会录像,以及为何顺利录下,浦律师不愿过多解释,只是强调符合法律。同时他呼吁成都法院方面依法办事,尽快宣判或者放人。浦志强认为,谭作人无罪:“法律规定,只要他本人同意我就可以录音、录像。现在就是一个法院该判没判、枉法违法的问题,这里面所说的情况、律师跟他的交往,他家人同意的话,我觉得发放没问题。没有什么信号、现在没有信号就是最大的信号,反正我还总是期盼着官方放下屠刀。我们坚信谭作人无罪,控方也没有能够举证证明他有罪,正常的法制环境下,对法律和事实的理解,他应当被认定无罪,国家应给他赔偿。他现有的所有表达都是基于公民权利正常表达,这种表达正是我们社会迫切需要而不是千方百计限制和打压的,假如许多老百姓、知识分子都能像谭作人这样,我们的社会会好得多。”

而一直关心并为谭作人呼吁的成都学者冉云飞表示,看过了录像内容的文字,对于谭作人在羁押期间的状况早有预料,因为他所作的事情是受到认同的,包括体制内的人,他的被捕纯粹因为触动了地方官员的利益和官位:“谭作人案说白了,连普通警察、民众都会认为他是无罪的,只是有些官员他们乱来。中国的很多事情不讲法制、没有理性,你很难知道他们会怎么做。” 

冉云飞表示,的确因为谭作人案件受到地方公安的骚扰,但他认为应该与谭作人站在一起,承担这种压力:“我因为这个事情得罪成都公安、参与他这个事太多,有关方面也警告过我。但总不能让这种恶蔓延下去,所以他也不必担心、忧虑。在我看来为恶的事情遍地流行的时候,每个人应该承担一份自己的责任,而不能等别人一个人承担。谭作人是因为彭州石化和512死难学生调查的两件事,那么我在成都,也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