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打击洗黑钱立法展开次轮谘询

2009年12月08日港澳
【新唐人2009年12月8日讯】香港政府打算明年就打击洗黑钱立法,星期一正式展开第二轮谘询,为期两个月。为减低业界忧虑,当局建议把货币兑换交易的门槛由现时8千港元改为12万港元。

为期3个月的首轮谘询结束后,港府星期一发出就打击洗黑钱立法的第二轮谘询建议书。发言人称,由于考虑到换钱不等于洗黑钱,以及减低业界忧虑,把货币兑换交易的门槛由现时8千港元改为国际换钱的最高数额12万港元。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秘书长何宗基:最新的国际要求,在换钱这部分,最高是1万5千元美元或欧元,换成港币就等于12万。我们都认同尽量给业界一个自由度。

当局又建议,只有明知或意图诈骗而违反法定责任的人才属犯罪﹔并建议风险较低时,金融机构可获准简化客户查证措施。

对于外国政要在香港洗黑钱,港府称会按照国际标准,交由金融机构高层审核后才能开设户口,至于针对大陆贪官到香港洗黑钱事宜,当局就表示没有特别的监管措施,但会一视同仁。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秘书长何宗基:其他不是外国政要的人物,等于任何人,那就看看这个数额多大,查证的要求就根据这个数额是否需要做个查证,另外就是看这些客户属于甚么风险。

新一轮谘询将在明年2月6日结束,港府预计将在明年第二季度,向立法会正式提交条例草案审议。

新唐人记者 梁珍 香港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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