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航获刑7年 郭国汀吁各界关注

2009年12月09日大陆
【新唐人2009年12月9日讯】人权律师王永航11月27日在大连沙河口区法院以“在境外网站发表文章,破坏法律实施”的名义被判刑7年。日前着名人权律师郭国汀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王永航律师由于为法轮功学员进行辩护而被迫害并非个案,实质是中共的政治迫害。

郭律师表示中共对大陆的整个人权律师界都在进行打压,尤其针对为法轮功辩护的律师,比如罗织罪名抓捕人权律师,以各种藉口剥夺律师执业权等等,整个行动是由中共中央统一部署的。

郭国汀:“那根本的原因就是法轮功已经是中共玩命镇压的对像,这就是中共当局为甚么这么荒唐的重判这个人权律师的根本原因就在这。”

郭国汀还告诉记者当局对王永航的这个判决是黑箱作业的枉法判决,而他获罪的原因是08年在海外网站发表的至胡温的公开信。

郭国汀:“他公开为法轮功做了一个比较详尽的辩护,主要是从法律上来论证镇压法轮功的非法性,他是以一个律师的身份公开在网路上披露的,所以这个是他得罪中共当局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

郭律师还表示王永航因为一篇没有任何违法言论的公开函就获罪七年,反映了中共政权是个标准的流氓。

郭国汀:“流氓就是这样,他就认为你王永航是个无名小卒,我怎么整你都可以,可以随心所欲。”

今年 7月4日多次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王永航律师被二十多个大连国保从家中绑架,酷刑致脚踝骨折,11月在腿伤未愈的情况下遭到判刑。郭国汀律师最后也呼吁社会各界关注王永航律师的处境。

新唐人记者 李文修 刘翔 采访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