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委吁修人权四法 擒反人类罪原凶

2009年12月10日台湾
【新唐人2009年12月10日讯】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台湾的国际人权两公约施行法正式施行,要与国际接轨。但明年春天可能访台的薄熙来,最近却被西班牙法院以群体灭绝罪起诉。立法委员及人权律师在国会召开记者会,呼吁制定、修改四项人权法律,以禁止人权重大罪行犯入境台湾,如果入境,也要协助引渡,将罪犯绳之以法。

立委田秋堇表示,《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今天起生效为中华民国国内法,但是明年台湾就面临一个人权挑战,因为贸协董事长王志刚邀请中共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到台湾,然而近日西班牙法庭才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了的五名中共官员,薄熙来就是其中一名。

立法委员 田秋堇:“我们认为我们总统签这二个公约还不够,应该我们国内要赶快制定,包括反人类罪、酷刑罪条例、防止及惩治仇恨罪条例、残害人群治罪条例、修订出入国及移民法,就是犯了这些罪的人,不应该让他们到台湾来,今天薄熙来是一个例证。”

立委田秋堇表示,中共迫害法轮功,明显违反国际人权公约,如果明年薄熙来如果以重庆市委书记身份来台,等于完全违反国际人权公约的法源精神。

美国人权执法律协会亚洲执行长 朱婉琪说,如果在国际遭起诉通缉、违反国际人权法重大罪行者已经在台湾,依照引渡法第2条规定,可以协助请求国引渡。

朱婉琪:“即便犯罪的实施在引度请求国以外或台湾境内以外,根据中华民国引渡法第2条规定,我们都可以根据请求国要求去引渡这样子的犯罪,只要基于请求国及引渡国,皆认定其人犯罪行为上就可以这样做。”

郑南榕自由基金会董事长邱晃泉律师呼吁,要落实两公约,无论是从国际人权法或国内人权法 ,中华民国政府都具有义务去制定这四项法律。

新唐人亚太电视 阜东 唐梅 台北采访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