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月28日讯】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丁小采访报道)中国媒体近期指责谷歌中国称受到攻击和审查是为谷歌网上图书馆侵权案转移视线。但香港作家胡志伟认为,中国官方采取双重标准,一方面未经允许刊登他个人的大量文章;另一方面,却由中国作协出面向谷歌索赔。事实上,部份截录不涉及版权问题。此前中国作家韩寒也曾表示,他也曾被大陆媒体的报导误导。
曾被日本媒体誉为“中国政治小说第一人”、撰有《邓小平传》、《江泽民传》、《朱镕基评传》、《国共间谍战七十年》、《藏书票百家选》、《火柴盒上的中国现代史》等书作、同时以笔名为香港《前哨》、北京《炎黄春秋》、台湾《联合报》等数十家中文媒体撰稿的香港作家胡志伟,近日接受本台采访时,对中国大陆以谷歌图书馆侵犯版权大兴问罪之师表示质疑,他说三十年文字生涯,自己的政论文章被中国大陆官方媒体包括参《考资料》转载的达三千多篇,本身毫无版权观念的国家有何权利声讨他人呢?
胡志伟说:“ 谷歌(google)的事情你不能手电筒光照别人不照自己,这么多年你共产党用我胡志伟的文章三千多篇,这只是讲到报纸用的,其他还不知道有多少呢!中国作家机构不知道他们大陆印的书本身就侵犯了很多海外作家版权,比如说《英语九百句》,大陆翻印了两亿本以上,各省的人民出版社都有翻印,出这本书的麦克.米伦公司派了负责人到中国大陆交涉,在北京住了一个月,哪个衙门都找不到,任何主管部门都推托不见他!还有公安部群众出版社印过好多像《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史》、《第三帝国兴亡》,都是从国外买了一本书翻译了就大量印了;就在参考消息上转载海外报纸的特稿、社论、专栏、以我个人名下就数千篇,从来没有给我稿费,连句谢谢、连个招呼都没打过。我们说己身不正何以正人,如果谷歌赔他的话,境外作家中方都应该赔偿,我不过是个小作家,其他的人多得多了!(记者问:有没有人就此去大陆打官司?)在香港、台湾老百姓告官能告成,在大陆行么?我没听说过。你怎么能告赢?”
他还说相关的控告存在对《版权法》的误解。“因为写评论的那些人对于《版权法》的历史和他们本身侵犯人家版权的历史不了解。《版权法》有规定,一般工具书像引用字典解释不犯法、综合报导引用写明出处也不犯法,一般说来,转载不超过四千字是合理的,整本书或整篇文章转载不写出处那是该赔偿的。谷歌如果侵犯了中国作家的版权应该赔偿,但是据我听说他不过是摘要的介绍,这个就不是侵犯版权了。”
去年十月份起,以《中央电视台》为首的中国大陆主流媒体对于谷歌开始了密集的批评,而相关报导往往刻意隐藏了谷歌线上图书馆对于当代作家作品只是摘取目录和少量内容供浏览这一事实;并且谷歌提议的在线阅读合作方案也被遗漏了,给作者最少百分之六十三分成的部份,而被诠释为准备用一本书“六十元美金”赔偿就打发作者。
上海年轻作家韩寒曾经在个人博克上撰文表达被这种宣传误导,他写道,之前对于谷歌的指责是因为我在接受采访时受到了某些媒体的误导。回首祖国,无数的网站都能下载我的书的全文,从1999年2009年,我从来没有收到过一分钱…现在谷歌仅仅刊登了我的书的目录,就支付给我60美金,我觉得非常的满足。而谷歌支付的这60美元仅仅是个目录而已,如果有人要全文下载,那需要另外收费,如果我拿七谷歌拿三,我认为是非常合理的,因为在传统出版中,我只拿一,书店要拿到四到五。
曾被日本媒体誉为“中国政治小说第一人”、撰有《邓小平传》、《江泽民传》、《朱镕基评传》、《国共间谍战七十年》、《藏书票百家选》、《火柴盒上的中国现代史》等书作、同时以笔名为香港《前哨》、北京《炎黄春秋》、台湾《联合报》等数十家中文媒体撰稿的香港作家胡志伟,近日接受本台采访时,对中国大陆以谷歌图书馆侵犯版权大兴问罪之师表示质疑,他说三十年文字生涯,自己的政论文章被中国大陆官方媒体包括参《考资料》转载的达三千多篇,本身毫无版权观念的国家有何权利声讨他人呢?
胡志伟说:“ 谷歌(google)的事情你不能手电筒光照别人不照自己,这么多年你共产党用我胡志伟的文章三千多篇,这只是讲到报纸用的,其他还不知道有多少呢!中国作家机构不知道他们大陆印的书本身就侵犯了很多海外作家版权,比如说《英语九百句》,大陆翻印了两亿本以上,各省的人民出版社都有翻印,出这本书的麦克.米伦公司派了负责人到中国大陆交涉,在北京住了一个月,哪个衙门都找不到,任何主管部门都推托不见他!还有公安部群众出版社印过好多像《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史》、《第三帝国兴亡》,都是从国外买了一本书翻译了就大量印了;就在参考消息上转载海外报纸的特稿、社论、专栏、以我个人名下就数千篇,从来没有给我稿费,连句谢谢、连个招呼都没打过。我们说己身不正何以正人,如果谷歌赔他的话,境外作家中方都应该赔偿,我不过是个小作家,其他的人多得多了!(记者问:有没有人就此去大陆打官司?)在香港、台湾老百姓告官能告成,在大陆行么?我没听说过。你怎么能告赢?”
他还说相关的控告存在对《版权法》的误解。“因为写评论的那些人对于《版权法》的历史和他们本身侵犯人家版权的历史不了解。《版权法》有规定,一般工具书像引用字典解释不犯法、综合报导引用写明出处也不犯法,一般说来,转载不超过四千字是合理的,整本书或整篇文章转载不写出处那是该赔偿的。谷歌如果侵犯了中国作家的版权应该赔偿,但是据我听说他不过是摘要的介绍,这个就不是侵犯版权了。”
去年十月份起,以《中央电视台》为首的中国大陆主流媒体对于谷歌开始了密集的批评,而相关报导往往刻意隐藏了谷歌线上图书馆对于当代作家作品只是摘取目录和少量内容供浏览这一事实;并且谷歌提议的在线阅读合作方案也被遗漏了,给作者最少百分之六十三分成的部份,而被诠释为准备用一本书“六十元美金”赔偿就打发作者。
上海年轻作家韩寒曾经在个人博克上撰文表达被这种宣传误导,他写道,之前对于谷歌的指责是因为我在接受采访时受到了某些媒体的误导。回首祖国,无数的网站都能下载我的书的全文,从1999年2009年,我从来没有收到过一分钱…现在谷歌仅仅刊登了我的书的目录,就支付给我60美金,我觉得非常的满足。而谷歌支付的这60美元仅仅是个目录而已,如果有人要全文下载,那需要另外收费,如果我拿七谷歌拿三,我认为是非常合理的,因为在传统出版中,我只拿一,书店要拿到四到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