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3月11日讯】浙江乐清市最近爆出奇案,一个名叫陈东晓的少妇,被当地司法机关因其婆母集资案株连入狱,当地政府居然要求其亲属自愿缴纳50万元人民币才肯放人,日前该少妇已被撤销起诉,但是已经被逼疯。
据知情人反映,2008年3月10日,乐清市政府下设的机构“市处置办”以“维稳”为幌子,指令乐清公安局将陈东晓刑事拘留,羁押长达275天之久。羁押的理由是陈东晓曾向朋友同事共3人借款的390万元,此款已经在案发前归还。
期间,乐清政府要求陈东晓的亲人缴纳50万元换取缓刑。陈家无奈签订自愿缴纳50万元的协议。乐清法院2008年12月15日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陈东晓不服,提出上诉,上诉期间市处置办又以“维稳”为幌子,三翻五次去中院做工作一定要维持原判,但是中级法院坚持原则,发回原审让其自动纠正错案,目前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已证据有变化撤回起诉,但是至今没有做出不起诉决定书,敲诈的50万元也没有退还。
据悉,陈东晓曾因在看守所鸣冤叫屈,被戴上脚链,出狱后一度精神失常。
文章来源:参与网
据知情人反映,2008年3月10日,乐清市政府下设的机构“市处置办”以“维稳”为幌子,指令乐清公安局将陈东晓刑事拘留,羁押长达275天之久。羁押的理由是陈东晓曾向朋友同事共3人借款的390万元,此款已经在案发前归还。
期间,乐清政府要求陈东晓的亲人缴纳50万元换取缓刑。陈家无奈签订自愿缴纳50万元的协议。乐清法院2008年12月15日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陈东晓不服,提出上诉,上诉期间市处置办又以“维稳”为幌子,三翻五次去中院做工作一定要维持原判,但是中级法院坚持原则,发回原审让其自动纠正错案,目前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已证据有变化撤回起诉,但是至今没有做出不起诉决定书,敲诈的50万元也没有退还。
据悉,陈东晓曾因在看守所鸣冤叫屈,被戴上脚链,出狱后一度精神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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