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3月29日讯】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9日下午对被告人胡士泰等人作出一审判决。
据大陆媒体报导,分别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胡士泰有期徒刑十年,并处以没收财产和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王勇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以没收财产和罚金人民币520万元﹔葛民强有期徒刑八年,并没收财产和罚金人民币80万元﹔刘才魁有期徒刑七年,并没收财产和罚金人民币70万元。
据大陆媒体报导,分别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胡士泰有期徒刑十年,并处以没收财产和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王勇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以没收财产和罚金人民币520万元﹔葛民强有期徒刑八年,并没收财产和罚金人民币80万元﹔刘才魁有期徒刑七年,并没收财产和罚金人民币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