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吉田、刘巍二律师被吊销执照之我见

2010年04月25日大陆
唐吉田、刘巍二律师被吊销执照之我见
——低调小叭

唐吉田、刘巍二律师被吊销执照事件,作为一个旁观者,我只发现一个明显事实,那就是律师帮被告辩护是有被吊销执照危险的、是会被政府认为有罪的、被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法院判决有罪的。

我一直觉得律师和法院都应该取消。检察院也可有可无。只要人被公安抓来了,.必定是有原因的。既然已经被认定有罪、律师辩护还有什么用啊!辩护不就是对法院权威的挑战吗?对公安局、检察院的对抗吗?所以我说律师都是非法的,因为法律本身就是统治阶级的工具啊,法律怎么可以用来对付统治阶层呢?所以说律师、检察院和法院都该取消,应该让乡、镇以上党和政府的领导者们直接断案就可以了。任何违背执政党意志的人和事都应该被消灭!!!!!

对于我们具有中国特色的伟大社会主义国家,律师有意义吗?律师的存在本身就违背中国特色。国家是统治阶级的暴力工具,这是马克思说的啊!那么法律不就是统治阶级的手段吗?所以,律师、法院和检察院就应该且必须要为统治阶级服务。所以替被告辩护本身,就是违反中国特色。怎么可以替破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人辩护呢??那法律不就成了全中国人都平等的法律吗???那不就是自由民主的法律了吗??怎么还能体现中国的特色呢????

在中国特色的伟大社会主义国家,怎么可以鼓吹自由民主平等的普世价值呢???都普世了,怎么还会有中国特色呢???

那么中国人应该干什么呢?中国人应该歌颂中国特色伟大社会主义国家啊、每天喊万岁啊、每天必须检讨自己喊万岁了没有。不喊万岁,就是没有中国特色。就是刁民、P民。就是反对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就要在自己灵魂深处闹革命。

所以、中国的法律如何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不是律师、也不是法律本身可以解决的,关键是统治阶级的内心想法才是最重要的,法律是否遵循了统治阶级意志。法律本身是不可以与统治阶级利益冲突的,是不能和政权冲突的.如果冲突,那么即便是法律,也是废纸空文。否则怎么体现中国特色呢?怎么体现伟大、光荣和永远正确呢?

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话来说,上级怎么说我就怎么做。上级说什么就是什么。法律和上级怎么可以冲突呢?那样的法律就该撕掉,砸掉。当然了、砸烂公检法是不对的,可是法律是阿斗啊,阿斗的地位有没有啊?那是要看诸葛亮。阿斗作个摆设是完全有必要的。至于说法制社会、公民社会,那是说说而己、做不做是两回事,本质上不做也是可以的。

但是、中国社会为什么不能实现宪政民主呢??中国人不懂得这个世界上国家和人民的关系,本质上国家是因人民而存在,是为了人民能更好地生存,才形成了国家。所以国家本身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所以社会的意义是服务于人民、方便于人民的 。而现今我们的国家实质上被党和政府所代表 政府本质上只是民众雇佣的打工者,官员只是人民雇佣的公仆,他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根本没有管制人民的特权。法律才有管制人民的权力。

但是一些人或者说一些组织却试图把国家变成他们的权力、执行的暴力工具,试图把民众变成国家的驯服工具.把敢说出事实真象的人、有见解的人、能独立思考的人、愿意表达的人、没有恐惧的人视为自己的异见者。

中国特色其本质关键在于领导……。
不在沉默中死亡,就在沉默中变态啊!!!!

吴中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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