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5月24日讯】两个月里国内发生的一批“袭童案”,不但案案血腥不堪入目,而且凶手和被害人的身份,让人看了不是滋味。被砍杀的是孩子,死伤一片;凶手都来自社会底层,先杀人,再自杀。
“砍童案”加害的对象是无厉害关系的第三方,一群无辜的孩子。作案意图明显为制造影响,报复社会。古今中外,孩子向来是人类社会倍受关爱的群体,因为他们是未来和希望。瞄准孩子下手,冲破了人性的底线。网帖:“现在中国社会都啥样了?!”跟帖:“没人样了!”
和国内一位法学教授谈到砍童案时他说:社会极大不公嘛!连温家宝也承认社会矛盾尖锐。官场带动下的司法界都是一片腐败黑暗,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都垮掉了,这样的社会能不乱吗?
都说因贫富差距太大,仇富心理造成的。西方社会有的是阔佬,有世袭的,也有暴发户。穷人也有,但不像中国那么多,那么苦就是了。人家怎么不像我们,整天打打杀杀的?问题在于阔人的财富是怎么来的?凭本事、辛苦赚钱,取之有道,不会人心不平。靠巧取豪夺,那就另当别论了。
教授说,现在国内有钱的人,基本是共产党的大小官员。他本人要是想挣钱,得拍官员马屁,和他们联手蒙骗。法律没有了尊严,他这个法学教授能有何尊严?政府里大小公职人员,手上有点权利就敲诈勒索。上班办公,不向他行贿,就刁难,实际在变相索贿。不给钱不办事,给少了都不行。请求他办的事是他份内的工作,该给人家办的,都变成了捞取好处的筹码。花着纳税人的钱,不给纳税人干事,还骑在人家头上,能不积起民怨吗?“砍童案”与其说是仇富造成的,不如说是仇官,恨政府造成的。
他例举了5月12日陕西南郑县48岁农民吴焕明砍童一案。案发前吴焕明上访多日无果。霸占他房子开幼儿园的人,仰仗老公是小学校长,亲戚在县政府里做事,就敢赖着不走,也不给房租,一副“气死活人不偿命”的霸道相。吴砍死的人里,成年母女俩,就是霸占他房子的仇人。
其实当初如果有政府的人为他说句公道话,把房子还给他也就没事了。哪怕调解一下,大概也不至于发生后面的事。在他房子里搞经营赚钱的人有恃无恐,整天在刺激他。自己的房子不但长期要不回来,而且让他看不到能要回的希望,他对政府绝望了。从恨政府的人官官相护,转为恨这个社会,恨到发疯的地步,最后选择了这么一个残忍的方式发泄了心里的怨恨。
事后当地信访局长说:“他杀的人关我们啥事,他死了是他的事情,连我们一根毛都动不了!”案发原因和信访局的不作为有直接关系,事到如今,非但不自责,还甩出那样的混帐话。共产党的官员冷酷得“没有人味,只剩钱味”了。据说政府里相关人员在吴上访时被打过招呼,不要理睬他的腾房要求,这对于政府公务员显然是在徇私枉法。由此引发了这么严重的后果,难道政府不应该被追究连带责任?
吴焕明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迄今为止还没听说他有过什么劣迹前科。他自己有孩子,但收养了一个没人要的孩子,可见为人不错。而现在他举刀一口气砍死7个孩子,最小的才3岁。一个正常人,甚至是曾经的一个好人,居然变得那么残忍,一时成了杀人狂。他是在总得不到一个“说法”时,给了社会一个“说法”。
中共治下的中国人,被洗脑不许信神佛。如果吴焕明相信善恶有报,他会在内心约束自己,不会这样“以牙还牙”地疯狂报复。共产党执政几十年里,系统地把宇宙中普世的道德概念破坏殆尽。最基本的人伦道德、行为规范、善恶标准在中国人心里被彻底颠覆了。社会不公,人心不正,人无道德操守,没有心法约束,什么伤天害理的坏事都可能做得出来,人能堕落为兽类。
每件案情各有不同的诱发原因,但是这批“砍童案”深层的社会原因是一样的。当这种群体性行为失范,反社会暴力行为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时,我们还能说这只是个人悲剧吗?这无疑是中国社会的悲剧。
众所周知,1999年至今中共残酷迫害法轮功,迫害“真、善、忍”的价值准则,导致社会道德飞速下滑。“道德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看不见却又无处不在的巨大危机。缺失了道德的中国社会,必然乱象丛生。“砍童案”悲剧,在提醒人们,今天中国社会的道德危机到了何种程度!中共败坏了整个社会,“堵死天堂路,打开地狱门”,在酿出一桩桩人间悲剧。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 转自《大纪元》
“砍童案”加害的对象是无厉害关系的第三方,一群无辜的孩子。作案意图明显为制造影响,报复社会。古今中外,孩子向来是人类社会倍受关爱的群体,因为他们是未来和希望。瞄准孩子下手,冲破了人性的底线。网帖:“现在中国社会都啥样了?!”跟帖:“没人样了!”
和国内一位法学教授谈到砍童案时他说:社会极大不公嘛!连温家宝也承认社会矛盾尖锐。官场带动下的司法界都是一片腐败黑暗,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都垮掉了,这样的社会能不乱吗?
都说因贫富差距太大,仇富心理造成的。西方社会有的是阔佬,有世袭的,也有暴发户。穷人也有,但不像中国那么多,那么苦就是了。人家怎么不像我们,整天打打杀杀的?问题在于阔人的财富是怎么来的?凭本事、辛苦赚钱,取之有道,不会人心不平。靠巧取豪夺,那就另当别论了。
教授说,现在国内有钱的人,基本是共产党的大小官员。他本人要是想挣钱,得拍官员马屁,和他们联手蒙骗。法律没有了尊严,他这个法学教授能有何尊严?政府里大小公职人员,手上有点权利就敲诈勒索。上班办公,不向他行贿,就刁难,实际在变相索贿。不给钱不办事,给少了都不行。请求他办的事是他份内的工作,该给人家办的,都变成了捞取好处的筹码。花着纳税人的钱,不给纳税人干事,还骑在人家头上,能不积起民怨吗?“砍童案”与其说是仇富造成的,不如说是仇官,恨政府造成的。
他例举了5月12日陕西南郑县48岁农民吴焕明砍童一案。案发前吴焕明上访多日无果。霸占他房子开幼儿园的人,仰仗老公是小学校长,亲戚在县政府里做事,就敢赖着不走,也不给房租,一副“气死活人不偿命”的霸道相。吴砍死的人里,成年母女俩,就是霸占他房子的仇人。
其实当初如果有政府的人为他说句公道话,把房子还给他也就没事了。哪怕调解一下,大概也不至于发生后面的事。在他房子里搞经营赚钱的人有恃无恐,整天在刺激他。自己的房子不但长期要不回来,而且让他看不到能要回的希望,他对政府绝望了。从恨政府的人官官相护,转为恨这个社会,恨到发疯的地步,最后选择了这么一个残忍的方式发泄了心里的怨恨。
事后当地信访局长说:“他杀的人关我们啥事,他死了是他的事情,连我们一根毛都动不了!”案发原因和信访局的不作为有直接关系,事到如今,非但不自责,还甩出那样的混帐话。共产党的官员冷酷得“没有人味,只剩钱味”了。据说政府里相关人员在吴上访时被打过招呼,不要理睬他的腾房要求,这对于政府公务员显然是在徇私枉法。由此引发了这么严重的后果,难道政府不应该被追究连带责任?
吴焕明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迄今为止还没听说他有过什么劣迹前科。他自己有孩子,但收养了一个没人要的孩子,可见为人不错。而现在他举刀一口气砍死7个孩子,最小的才3岁。一个正常人,甚至是曾经的一个好人,居然变得那么残忍,一时成了杀人狂。他是在总得不到一个“说法”时,给了社会一个“说法”。
中共治下的中国人,被洗脑不许信神佛。如果吴焕明相信善恶有报,他会在内心约束自己,不会这样“以牙还牙”地疯狂报复。共产党执政几十年里,系统地把宇宙中普世的道德概念破坏殆尽。最基本的人伦道德、行为规范、善恶标准在中国人心里被彻底颠覆了。社会不公,人心不正,人无道德操守,没有心法约束,什么伤天害理的坏事都可能做得出来,人能堕落为兽类。
每件案情各有不同的诱发原因,但是这批“砍童案”深层的社会原因是一样的。当这种群体性行为失范,反社会暴力行为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时,我们还能说这只是个人悲剧吗?这无疑是中国社会的悲剧。
众所周知,1999年至今中共残酷迫害法轮功,迫害“真、善、忍”的价值准则,导致社会道德飞速下滑。“道德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看不见却又无处不在的巨大危机。缺失了道德的中国社会,必然乱象丛生。“砍童案”悲剧,在提醒人们,今天中国社会的道德危机到了何种程度!中共败坏了整个社会,“堵死天堂路,打开地狱门”,在酿出一桩桩人间悲剧。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 转自《大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