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要在各省建安康精神病院 收放自定

2010年05月29日大陆
【新唐人2010年5月29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乔龙采访报导)本周在武汉结束的公安部中国安康医院工作会议强调,精神病医院收治正常人,须经过公安机关办案部门的审核同意。公安部还要求各省至少建立一所医院,收治精神病人。消息传出后,一些网民质疑当局的动机。

据《武汉晚报》星期五报导,星期四,公安部全国安康医院工作会议在武汉结束,有23个省市分管领导参加的这次会议强调,安康医院内要建立监督机制,坚决防止司法鉴定中的徇私舞弊行为,在收治精神病人中要特别注意收治程序和收治对象的把关,没有公安机关办案部门的审核同意,对不是精神病患者的人员,一律不得接收。同一天的《楚天都市报》则称,公安部要求各省至少建立一所安康医院,加强对精神病人监管,对“武疯子”坚决收治。达到“收治一个、安宁一家,收治一个、造福一方”的社会效果。

上述消息引起网民的极大反应,在官方最大的人民网强国论坛,网友指责说:“太荒唐了,到底是公安部门还是精神病医院具备精神病的认定资格?”、“如果是警方认定,医院应该关门”、“公安部的手伸得太长了”。江苏一位网友称:“这意思是经警方同意,把没有精神病的人收进精神病院进行治疗,折磨成真正的精神病,如上访人员等。”

湖北网络作家刘逸明认为:“我觉得是非常荒唐的事情,警察是破案的,怎么有这个权力去鉴定人家是不是精神病呢,言外之意是,不是精神病,也可以送进去,只要公安部门同意,按道理精神病院只能收精神病人,不是精神病人都不能够收,收进去等于是给别人施加酷刑。”

中国地方当局将访民及异见人士送入精神病院的情况,并不罕见,其中除了普通市民,也有大学教授。《中国+精神病院受难群体录》的作者、民生观察工作室负责人刘飞跃,曾接触了大量受到精神药物迫害的民众。他星期五告诉本台:“公安机关凭什么来认定一个人是不是精神病,他的这一政策,我们认为越过了卫生部门,或者越过国家立法机关,公安机关的政策在中国现行法律下,比中国的法律还有用。”他说,在这些精神迫害的背后,我们总能看到官方和官员的影子,而“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则是让精神迫害施加者们肆意妄为、无视人权的基础。

他还说:“鉴定一个人是不是精神病人,这是一个科学,很专业的问题,公安局机关来鉴定,并且通过他的允许,这里面有很大的问题。”

因多次上访被关黑监狱的武汉访 民程雪告诉记者,非常担心丈夫,再被公安送精神病医院:“我肯定担心的,因为公安局已经把我爱人胡国红送到精神病医院,已经送了4次了,如果设这个条例, 公安机关可以随意送人去精神病医院。”

有4次被关精神病医院经历的胡国红说:“一到关键时候,开奥运会、开两会,或者六四,把我送到精神病医院去,每次进去给我打电针两个多小时,从脚到腰、脑、手,把我捆起来,服的比正规的病人多一倍的药物。”

胡国红、程雪夫妇是一对典型的受害者,一个月前,他们再度被当地政府派人堵在家中,不准外出。

退休的前武汉中级法院刑一庭庭长潘先生告诉记者,很多当局无法处理、但当事人要“讨说法”的民众,往往被当局送精神病医院了事:“刑法上无法结案的、制度解决不了的、扣帽子说人家是精神病,精神病医院重新鉴定,证明精神健康的,他也要关你。”

也曾被关精神病院的潘先生说:“我是湖北省医学院、武汉市精神病院、武汉市公安局安康医院,三个医院全做鉴定,具有法律效力,都证明我精神正常,还是要进精神病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