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疑犯在警方现场调查时离奇溺毙

【新唐人2010年8月7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占墨报导)陕西省兴平市一名盗窃案疑犯被警方带返案发现场调查期间,离奇掉进河中溺毙,警方指疑犯是跳水逃走遇溺。但家属澄清死者并不会游泳,并指出尸体有多出伤痕。兴平市检察院和上级单位咸阳市公安局已介入调查,两名有关员警已暂时被停职。

遇溺死亡的疑犯刘伟江,上个月22日因涉嫌盗窃被捕,周二中午在4名警员押解下,前往渭河河边的案发现场指认正确地点,但调查期间离奇地落入河中下落不明。直到第二日中午,尸体在下游河床上被发现,当时他仍然戴着手铐,头部及右臂有明显伤痕。

记者周五致电兴平市公安局查问,一位姓田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证实有疑犯死亡及有警员停职。

记者:你们前两天有一个疑犯在指认现场过程中身亡了是吗?
田女士:对,有这事。现在还在调查落实之中。因为家属的情绪比较激动,所以尸检还没有进行。
记者:有两名员警被停职了是吗?
田女士:对。

田女士表示,停职并不是表示对警员之前的说法有怀疑,只是为了调查、还原出事情真相。目前正努力劝说家属同意做尸检,以配合调查。

田女士:那不是。出事了以后当然要有一个调查去把事实真象还原给大家。
记者:那大概什么时候会出这个结果呢?
田女士:那还说不上来,因为需要死者家属配合,因为现在他们情绪还比较激动,不愿意配合做尸检,所以现在还在全力以赴做工作。

兴平市警方周三发表通告,指事发当时,刘伟江手戴手铐,脚踝绑住鞋带,和民警李启朋及实习警员南飞在渭河河边寻找赃物。期间,刘伟江突然挣脱控制扑入水中,在一处浅滩解开鞋带,然后游水逃走。警员曾叫他回头,并沿岸边跑步达2.5公里追捕,但最终刘伟江消失在河中。

警方这个说法遭到了家属的质疑。华商报引述刘伟江的父亲指出,儿子在指认现场前曾与家人通过电话,当时表示出来后会好好做人。而且儿子不会游泳,更不可能戴着手铐游水逃走。他认为,儿子的尸体有多处伤痕,很可能是被警方殴打后推落河中致死。他认为儿子的死亡,警方要负全责。目前,咸阳市及陕西省的公安部门均已介入调查事件,而兴平市警方也成立了专责组与家属协商善后事宜。

大陆近年先后爆出多宗疑犯在囚期间离奇死亡事件,网民对警方或看守所提出的案情都深表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