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8月14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采访报导)中国官方的调查显示,目前中国大陆流浪儿童总数在15万左右,并且呈增加态势。其中13岁到15岁的儿童占6成以上,约7成流浪儿童来自农村。
福建的东南网8月10号报导说,近来流浪于泉州市的12名被迫乞讨的孩子一天最少能讨到200多元,最多的达450元。这些孩子被 6名妇女隐蔽“遥控”。如何加强对流浪儿童的管理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有专家指出,流浪儿童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而中国流浪儿童在增多,这凸显出传统儿童照顾模式失灵,需要通过长效管理机制来解决。
中国民政部的有关调查显示,目前全国15万左右流浪儿童中,13岁到15岁的儿童占6成以上,有大约7成流浪儿童来自农村。
报导说,泉州市的流浪儿童多数来自安徽、河南、四川等地,他们一般都把车站、码头、桥洞、城市待拆建筑作为暂时的栖息场所,由于没有经济来源,很多流浪儿童以乞讨或拾破烂为生,常常忍饥挨饿。所以往往成为不法分子控制的对象,从事卖淫、偷、扒、抢等违法犯罪活动,甚至为一些吸毒或贩毒人员运输毒品。
美国德克萨斯州科技大学教育心理学系主任蓝云教授指出,中国政府既然把义务教育列入宪法中,就应该设法为这些流浪的孩子提供免费教育,否则流浪儿童将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9年的义务教育这应该是国家的责任。如果父母在城市的话,孩子应该有权利跟父母在一起。我觉得民工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做了很大的贡献,拿出一部分钱来给他们办一个学校来让他们的孩子受教育。这个要求一点都不过分。如果家长不让孩子去上学,家长犯法。如果政府不提供教育的条件让学生接受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的话,那就是政府犯法。这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事,政府对教育的不重视更是根本原因。这个问题以后会成为很严重的社会问题。把教育这样一个让人从社会底层往上提升的一个机制给取消的话,那穷人永远就会是穷人。对一个社会来讲是非常可怕的,因为他们看不见希望所在的话,这就不光是一个教育的问题,是个社会的问题。”
报导说,在中国,这些流浪儿童要么在繁华街道上拦住行人强行乞讨,要么穿梭于滚滚车流中敲车窗要钱,不仅自身的安全没有保障,而且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损害市容市貌,给城市形象抹黑。泉州市法学会副秘书长洪泓认为,该市流浪儿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多数来自单亲家庭,有的是留守的农民工子女;二是本地的流浪儿童出现增多趋势;三是随着离婚率的上升,流浪儿童数量也在上升。家庭的不稳定是造成孩子流浪的主要原因。此外,许多农村打工者流入城市,也带来了一批流浪儿童。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孩子存在心理失衡的情况,大部分流浪儿童都有被别人瞧不起、被人欺负的遭遇或心理体验,出现打架、撒谎、骂人、抽烟等不良行为。调查显示,这些儿童由于亲情缺失,普遍渴望得到父母的关爱,平时主要向朋友寻求精神支柱和慰藉,交友不当误入歧途的风险较高。
美国民间机构“中国信息中心”的杨莉黎先生认为,在中国,流浪儿童增加,青少年犯罪率上升的趋势表明,中国虽然有保护青少年,防止青少年犯罪的法律法规,但执行却很不到位:
“这些年来青少年教育的问题一直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虽然中国政府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工作,甚至颁布了两个有针对性的法律,1990年的《未成年保护法》和 1999年的《预防未成年人的犯罪法》真正落到实处的措施现在看来还是很少的。青少年教育方面的工作还是比较薄弱的。地方上的一些机构就是指定一些单位建立未成年保护协会,关心下一代协会啊,但是这些机构往往从政治教育这方面做得比较多一点,而不是从道德、文化方面做工作。”
报导说,中国社会各界人士就如何加强流浪儿童的管理提出了多种建议,其中包括:在教育方面,加强流出地管理,保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防止他们因辍学引发的流浪。公安方面,对沿街流浪乞讨小孩加强解救管理,严惩幕后的成年犯罪分子,对利用婴幼儿或未成年人乞讨的监护人,如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福建的东南网8月10号报导说,近来流浪于泉州市的12名被迫乞讨的孩子一天最少能讨到200多元,最多的达450元。这些孩子被 6名妇女隐蔽“遥控”。如何加强对流浪儿童的管理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有专家指出,流浪儿童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而中国流浪儿童在增多,这凸显出传统儿童照顾模式失灵,需要通过长效管理机制来解决。
中国民政部的有关调查显示,目前全国15万左右流浪儿童中,13岁到15岁的儿童占6成以上,有大约7成流浪儿童来自农村。
报导说,泉州市的流浪儿童多数来自安徽、河南、四川等地,他们一般都把车站、码头、桥洞、城市待拆建筑作为暂时的栖息场所,由于没有经济来源,很多流浪儿童以乞讨或拾破烂为生,常常忍饥挨饿。所以往往成为不法分子控制的对象,从事卖淫、偷、扒、抢等违法犯罪活动,甚至为一些吸毒或贩毒人员运输毒品。
美国德克萨斯州科技大学教育心理学系主任蓝云教授指出,中国政府既然把义务教育列入宪法中,就应该设法为这些流浪的孩子提供免费教育,否则流浪儿童将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9年的义务教育这应该是国家的责任。如果父母在城市的话,孩子应该有权利跟父母在一起。我觉得民工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做了很大的贡献,拿出一部分钱来给他们办一个学校来让他们的孩子受教育。这个要求一点都不过分。如果家长不让孩子去上学,家长犯法。如果政府不提供教育的条件让学生接受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的话,那就是政府犯法。这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事,政府对教育的不重视更是根本原因。这个问题以后会成为很严重的社会问题。把教育这样一个让人从社会底层往上提升的一个机制给取消的话,那穷人永远就会是穷人。对一个社会来讲是非常可怕的,因为他们看不见希望所在的话,这就不光是一个教育的问题,是个社会的问题。”
报导说,在中国,这些流浪儿童要么在繁华街道上拦住行人强行乞讨,要么穿梭于滚滚车流中敲车窗要钱,不仅自身的安全没有保障,而且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损害市容市貌,给城市形象抹黑。泉州市法学会副秘书长洪泓认为,该市流浪儿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多数来自单亲家庭,有的是留守的农民工子女;二是本地的流浪儿童出现增多趋势;三是随着离婚率的上升,流浪儿童数量也在上升。家庭的不稳定是造成孩子流浪的主要原因。此外,许多农村打工者流入城市,也带来了一批流浪儿童。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孩子存在心理失衡的情况,大部分流浪儿童都有被别人瞧不起、被人欺负的遭遇或心理体验,出现打架、撒谎、骂人、抽烟等不良行为。调查显示,这些儿童由于亲情缺失,普遍渴望得到父母的关爱,平时主要向朋友寻求精神支柱和慰藉,交友不当误入歧途的风险较高。
美国民间机构“中国信息中心”的杨莉黎先生认为,在中国,流浪儿童增加,青少年犯罪率上升的趋势表明,中国虽然有保护青少年,防止青少年犯罪的法律法规,但执行却很不到位:
“这些年来青少年教育的问题一直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虽然中国政府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工作,甚至颁布了两个有针对性的法律,1990年的《未成年保护法》和 1999年的《预防未成年人的犯罪法》真正落到实处的措施现在看来还是很少的。青少年教育方面的工作还是比较薄弱的。地方上的一些机构就是指定一些单位建立未成年保护协会,关心下一代协会啊,但是这些机构往往从政治教育这方面做得比较多一点,而不是从道德、文化方面做工作。”
报导说,中国社会各界人士就如何加强流浪儿童的管理提出了多种建议,其中包括:在教育方面,加强流出地管理,保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防止他们因辍学引发的流浪。公安方面,对沿街流浪乞讨小孩加强解救管理,严惩幕后的成年犯罪分子,对利用婴幼儿或未成年人乞讨的监护人,如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