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8月21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冯日遥报导)四川省自贡市维权人士刘正有及妻子胡玉兰,周五被法院裁定诈骗罪名成立,分别处以两年及一年半有期徒刑,而胡玉兰获准缓刑两年即时释放,刘正有的女儿指暂未决定是否为父亲提出上诉。另外,被指煽动村民阻工的浙江省杭州市维权村民杨云彪,法院裁定他“破坏生产经营”罪成判监3年,家人表示会提出上诉。
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下午4时就刘正有及胡玉兰的“诈骗罪”开庭宣判,法官祇用了15分钟宣读判词,判他夫妇两人罪成,刘正有被处有期徒刑两年,他妻子胡玉兰被处一年半监禁,获缓刑两年即时获释。刘正有的女儿刘静对判决表示十分不满,会进一步征询父亲的意见,再决定是否提出上诉。
她说:我当然不满判决,我父亲是无罪的,我说要提出上诉,但父亲表示不用,或许他考虑过扣减羁押期,会快些出来罢,我会再问他的,他在庭上表现得很淡然,人好像胖了一些。
刘静说,下午她到法庭外,见到聚集了数百名村民及父亲的好友,他们都来听判及声援父亲,同案件开审时一样,法院外有大批公安便衣把守,警察更拉了数百米长的警戒线,阻止任何人接近法院,期间没有冲突发生。刘静说,父亲的好友罗世模下午1时许来电告诉她,指他已遭地方人员控制,无法来法院声援。
她说:罗世模打电话告诉我,指他已被警方控制了,被带到政协对面檀香居茶楼喝茶,直至宣判后,他才获准离开。
去年11月刘正有被8名公安从家中强行带走,其后公安以“涉嫌诈骗案”将他及其妻子胡玉兰正式逮捕,今年1月中旬,汇东公安分局指他们涉嫌伪造就业经历,骗取近两万元的退休金,法院先后两次将此案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被囚期间刘正有一度绝食抗议,更有高血压的问题。
刘正有长期在自贡进行维权活动,他本身亦是当地的失地农民,多次上访到北京,近年积极协助访民,为他们撰写上访材料,并揭露监狱对访民非法羁押。
*杭州维权村民杨云彪被控“破坏生产经营罪”获刑3年*
另外,浙江省杭州市维权村民杨云彪被控“破坏生产经营罪”,西湖区法院亦于下午4时开庭,判他罪成处有期徒刑3年。他妻子孔秋华表示对判决不能接受,认为刑期太重,会提出上诉。她说:3年的刑期实在太重了,我丈夫是无辜的,根本不是他一个人的事,是因为我们拒绝签字卖房,他们要向我丈夫报复。
孔秋华指,丈夫并没有要求村民阻止施工,即使有,亦是因为这个工程是非法,不让施工是要搞清楚事件,她坚持会申诉到底。
杨云彪的代表律师刘晓原向本台记者指,他已即时致电主审法官,投诉刑期太重,他指,事件明显是被告反对当局强征土地遭打压。他说:那个工地是违法征用,工程亦是违法进行,村民去阻工就被判刑,那违法征地为何不被追究呢?指他煽动村民阻工,是有违法律依据及法规的说法,入罪的理据绝对不足。
刘晓原说,裁决后的10日内,被告均可以依法提出上诉,他会仔细阅读判决书,然后撰写上诉状在限期前递交。
去年8月26日,开发商突然开工,大诸桥农民前去工地要求政府解决问题,遭镇政府和派出所阻止,同时派出所实施抓人,保护开发商施工。杨云彪在旁观看,故当时没有被抓。直到事后他去北京上访,9月23日被西湖区公安分局截回杭州,指其煽动其它村民阻止施工,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起诉。
2007年8月,杭州之江度假区为了建造别墅,强拆杨云彪家的房屋。他使用液化气瓶进行抗争,9月被西湖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下午4时就刘正有及胡玉兰的“诈骗罪”开庭宣判,法官祇用了15分钟宣读判词,判他夫妇两人罪成,刘正有被处有期徒刑两年,他妻子胡玉兰被处一年半监禁,获缓刑两年即时获释。刘正有的女儿刘静对判决表示十分不满,会进一步征询父亲的意见,再决定是否提出上诉。
她说:我当然不满判决,我父亲是无罪的,我说要提出上诉,但父亲表示不用,或许他考虑过扣减羁押期,会快些出来罢,我会再问他的,他在庭上表现得很淡然,人好像胖了一些。
刘静说,下午她到法庭外,见到聚集了数百名村民及父亲的好友,他们都来听判及声援父亲,同案件开审时一样,法院外有大批公安便衣把守,警察更拉了数百米长的警戒线,阻止任何人接近法院,期间没有冲突发生。刘静说,父亲的好友罗世模下午1时许来电告诉她,指他已遭地方人员控制,无法来法院声援。
她说:罗世模打电话告诉我,指他已被警方控制了,被带到政协对面檀香居茶楼喝茶,直至宣判后,他才获准离开。
去年11月刘正有被8名公安从家中强行带走,其后公安以“涉嫌诈骗案”将他及其妻子胡玉兰正式逮捕,今年1月中旬,汇东公安分局指他们涉嫌伪造就业经历,骗取近两万元的退休金,法院先后两次将此案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被囚期间刘正有一度绝食抗议,更有高血压的问题。
刘正有长期在自贡进行维权活动,他本身亦是当地的失地农民,多次上访到北京,近年积极协助访民,为他们撰写上访材料,并揭露监狱对访民非法羁押。
*杭州维权村民杨云彪被控“破坏生产经营罪”获刑3年*
另外,浙江省杭州市维权村民杨云彪被控“破坏生产经营罪”,西湖区法院亦于下午4时开庭,判他罪成处有期徒刑3年。他妻子孔秋华表示对判决不能接受,认为刑期太重,会提出上诉。她说:3年的刑期实在太重了,我丈夫是无辜的,根本不是他一个人的事,是因为我们拒绝签字卖房,他们要向我丈夫报复。
孔秋华指,丈夫并没有要求村民阻止施工,即使有,亦是因为这个工程是非法,不让施工是要搞清楚事件,她坚持会申诉到底。
杨云彪的代表律师刘晓原向本台记者指,他已即时致电主审法官,投诉刑期太重,他指,事件明显是被告反对当局强征土地遭打压。他说:那个工地是违法征用,工程亦是违法进行,村民去阻工就被判刑,那违法征地为何不被追究呢?指他煽动村民阻工,是有违法律依据及法规的说法,入罪的理据绝对不足。
刘晓原说,裁决后的10日内,被告均可以依法提出上诉,他会仔细阅读判决书,然后撰写上诉状在限期前递交。
去年8月26日,开发商突然开工,大诸桥农民前去工地要求政府解决问题,遭镇政府和派出所阻止,同时派出所实施抓人,保护开发商施工。杨云彪在旁观看,故当时没有被抓。直到事后他去北京上访,9月23日被西湖区公安分局截回杭州,指其煽动其它村民阻止施工,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起诉。
2007年8月,杭州之江度假区为了建造别墅,强拆杨云彪家的房屋。他使用液化气瓶进行抗争,9月被西湖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