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汉声酒驾肇事 缓起诉

2010年09月06日台湾
【新唐人2010年9月6日讯】(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6日电)艺人欧汉声于今年4月间酒驾行经台北市基隆路与和平东路口时,撞上1辆机车,警方测出他的酒测值为每公升0.41毫克。台北地检署今天侦查终结,将欧汉声缓起诉处分。

检方指出,欧汉声于4月20日晚间在台北市大安路某餐厅内与同事共饮白葡萄酒后,翌日清晨6时30分驾驶自用小客车行经基隆路与和平东路口时,不慎撞上郭姓女子所骑乘的机车。警方到场后,测出欧汉声的酒测值为每公升0.41毫克。

检方侦办后,考量欧汉声没有前科,且事后坦承犯行并深表悔悟,将他缓起诉处分,期间为1年,应在确定后10个月内向公益团体支付新台币2万元,并接受6小时交通安全法治教育讲习。

郭女原本对欧汉声提出过失伤害告诉,但双方事后已经和解,检方予以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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