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0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张荣祥台南市20日电)联结车黄姓司机在民国92年在台南县驾车撞上自小客车,车内4人死亡,台南地方法院今天判决,黄姓司机有期徒刑2年1个月,且和所属交通公司共同连带赔偿约1494万元。
判决书指出,黄姓司机于民国92年11月驾驶联结车,途经台南县安定乡时,撞上自小客车,车中4人死亡,死者家属提出告诉。
台南地院今天判决,黄姓司机以业务过失致死,判刑2年1个月。黄姓司机和所属交通公司共同连带赔偿约1494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黄姓司机于民国92年11月驾驶联结车,途经台南县安定乡时,撞上自小客车,车中4人死亡,死者家属提出告诉。
台南地院今天判决,黄姓司机以业务过失致死,判刑2年1个月。黄姓司机和所属交通公司共同连带赔偿约1494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