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限美公民投票案 美法院驳回

2010年10月27日美国
【新唐人2010年10月27日讯】(中央社旧金山26日路透电)美国联邦上诉法院今天驳回亚利桑那州要求,居民需证明自己是美国公民才能登记投票的规定,但仍维持投票前出示身分证明的要求。

反对民众指出,这项裁决可能导致数千名登记投票选民在11月2日选举当天,因欠缺必要身分证明文件而被拒门外。

亚利桑那州结合上述2项规定,实施达6年的法律,目的是为防止非法移民投票。

11月2日美国国会期中选举,选民登记已经截止。对所有被限制登记的可能新选民而言,美国第9巡回上诉法庭(US 9th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的无效裁决,来得太晚。

民权律师委员会(Lawyers' Committee for CivilRights Under Law)法律总监葛林鲍(John Greenbau)指出,此法执行前4年,估计总共拒绝了3万名未能证明公民身分者登记投票。

上诉法院预定下周对亚利桑那州另一项新法听取律师辩论,这项新法准许州政府及当地警察,可随时查验合法移民身分。(译者:中央社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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