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同寿:花50亿偷换一个历史概念值吗?

2010年10月28日评论
【新唐人2010年10月28日讯】 从媒体上获得一条消息:“湖南新晃侗族自治县16日宣布,将斥资50亿元人民币打造‘夜郎古国’。”

一个财政收入刚刚跨过亿元的民族地区小县,竟敢拿出几近半个世纪的钱,来打造一个根本不存在于本县境域内的“古国”。这样的“大手笔、大气魄”,实在让人叹为观止!

夜郎之见于史书,最早是司马迁的《史记》。但那个郡国并存时代的“西南夷”古国,从战国中期兴起到西汉成帝河平年间灭国,前后只绵延了二百馀年,作为方国政权退出历史舞台后便已不复存在,甚至连一点馀波都没有。

后世出现的“夜郎”只是借用“夜郎”之名设置的郡县的称谓,与那个因被司马迁误记“及至夜郎侯亦然”,而背上两千年“自大”黑锅的古夜郎国,完全不是一回事。

笔者曾在前些年的新闻报导中读到这样的话:“新晃县于2002年下半年邀请××学的××教授、全国古籍研究专家××等50多名专家进行论证,结论是历史上的‘夜郎’就在今天的新晃境内。”

这完全是在睁着眼睛歪曲历史,只要认真读读相关文献都会产生质疑。

历史上,新晃与“夜郎”一词是曾有过一些关联的,但那是发生在唐代。

汉以后的夜郎县设置,最早在晋怀帝永嘉五年(311年)。是年,将原来的牂牁郡一分为二,设置平夷、夜郎二郡。夜郎郡管辖的4个县中,有一个即是夜郎县,位置在北盘江上游的今贞丰县一带。这个夜郎县一直维持到南北朝,梁朝简文帝时被东爨势力占据,以后便不复存在。

唐代的夜郎县有3个。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将隋炀帝原设的明阳郡废弃,改置夷州。这个夷州管辖的13个县中,有一个就是在今石阡县境内的夜郎县。这个夜郎县存在了6年,到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年)被撤废。时隔8年,唐政府在分辰州龙标县设置巫州时候,设置了一个夜郎县,归巫州管辖。这个夜郎县迄今仍有一些不同看法,有说在今贵州岑巩县一带的,有认为在今湘西新晃的。按照《旧唐书•地理志》的记载:贞观八年(634年)分辰州龙标县置巫州,同年置夜郎、渭溪、思征3县。如此看来,这个属巫州管辖的夜郎县,应当在今湘西一带,即今人所说之新晃。

然而,如果以此为据。不仅无法证明历史上的古夜郎国“就在今天的新晃境内”,即便汉以后陆续设置的夜郎(郡或县),也非一直“就在今天的新晃境内”。

唐代夜郎县的设置一是比较乱,二是存废时间不尽相同。客观地说,只要历史上一度曾为夜郎县所在地的,称为夜郎故地(严格说来应为“夜郎县故地”)都没有什么错。但如果省掉“县”字的目的是偷换历史概念,刻意将其与古夜郎国相混淆,将本不属于已的历史文化硬拉来贴在自己身上,那就难免有误导后人之嫌了。

这一点,恐怕不唯湖南新晃的同志应该注意,即便贵州省热衷于炒作夜郎的某些县市,也是需要引以为鉴的。

以此观之,花50亿元老百姓的血汗钱去偷换一个历史概念,真的没有什么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