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就诉江案判决举办新闻发布会

2010年11月05日大洋洲
【新唐人2010年11月5日讯】11月4日,澳大利亚纽省法轮大法佛学会,就澳洲公民、法轮功学员章翠英起诉中共前党魁江泽民以及610办公室一案的判决召开新闻发布会,加拿大着名人权律师麦塔斯先生在发布会上表示,作为联合国《反酷刑条约》签署国之一,澳洲应对酷刑实施者免除外交豁免权。下面请看来自澳大利亚悉尼的报导。

新闻发布会在澳洲纽省高等法院前举行,原告、澳大利亚公民章翠英宣读了一封致澳洲社会的公开信,对纽省高院上诉庭在10月5日做出的判决表示不服。

章翠英:“对这个判决我是不能接受的,象这种迫害人权的罪犯是不能享有外交豁免权的,我将继续上诉,直到把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绳之以法。”

据纽省法轮大法学会发言人约翰-戴乐介绍,国画家章翠英是一位法轮功修炼者,曾回中国大陆上访反对中共当局镇压法轮功,却遭到中共长达8个月之久的非法关押和酷刑折磨。他希望澳洲司法机构能够重新审视中共迫害澳洲公民这一罪行,并实行公正的判决。

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是来自加拿大的着名人权律师,也是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提名者,他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纽省高院法官在原告章翠英提起上诉时,法庭已经完全认同了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的相关规定。

“这个对外交豁免的反驳已经在《禁止酷刑条约》中获得启动,因此,今天我想建议澳洲政府的是,应该制定一项(新的)规定指出,任何违反了《禁止酷刑公约》的签署国都不应该获得豁免。”

他说澳洲是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的签署国之一,《公约》要求每一个签署国的法律系统能够提供给酷刑受害者补偿和一个可能的权利获得公正精准的赔偿。

新唐人记者李紫吟澳大利亚悉采访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