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伪证案 扁求传珍作证

2011年03月24日台湾
【新唐人2011年3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唐筱恬台北24日电)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审理前总统陈水扁被控教唆伪证案。陈水扁在庭讯时否认教唆前总统办公室主任林德训作伪证,并声请传唤妻子吴淑珍出庭作证。

 北院在前年9月间审理扁案后,告发陈水扁涉及伪证案。特侦组侦办后,认为检方在传唤林德训、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等人之前,陈水扁在总统官邸召开会议,要求林、马在应讯时说,申领国务费是支付执行机密外交工作,去年2月间将扁起诉。

 北院今天提讯陈水扁召开准备庭,陈水扁透过委任律师石宜琳向合议庭提出声请,请求传讯吴淑珍出庭作证。陈水扁说,民国95年7月总统官邸会议,当时有吴淑珍、马永成、林德训在场,他本人不在场,更不可能教唆幕僚伪证。

公诉检察官则按照当时起诉的待证事实,向法官声请传唤林德训、马永成、前总统府会计陈镇慧出庭作证。但检辩双方对于传唤证人的顺序有意见,审判长则当庭谕知,由合议庭审酌后再排定顺序。

 陈水扁表示,虽然林德训涉伪证罪被最高法院判刑确定,但检方讯问、院方审理林德训期间,都没有传讯过他;另外,吴淑珍被控以他人发票申领国务费,也不是他的提议。

 陈水扁强调,大家都认为国务机要费是被诈领、贪污,但他都用于机密外交工作,他也告诉幕僚,申领国务机要费的发票或领据,都要使用在机密外交等公务上,因此未教唆林德训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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