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利亚取消紧急状态法

2011年04月20日叙利亚局势
【新唐人2011年4月20日讯】在民众高涨的抗议浪潮下,叙利亚政府星期二(4月19号)做出了从未有过的让步,取消了已实行48年的国家紧急状态法,这意味着民众将拥有和平示威游行的权利,专门审讯政治犯的国家安全法庭也被废除。这是反政府示威者的一项关键要求,这个结果也得来不易。当天稍早和头天夜里就有示威民众遭到当局镇压,据说出现严重的伤亡。

叙利亚信息部长马哈茂德(Adnan Mahmoud),周二在国家电视台宣读政府声明:结束紧急状态法,撤销高级国家安全法院,起草一个类似欧美等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执行的给予公民和平抗议权利的法案。

据人权律师介绍,叙利亚审判政治犯的国家安全法院违背法治,没有公平审判。

尽管通过了新法,当局又通过法律,限制反政府抗议,要求示威前先征求内政部的许可。

就在当天凌晨,军方在霍姆斯市枪杀了3名示威者。周日晚,军队也曾在市中心广场向和平抗议者开枪,造成17人死亡。目击者说,还有数百人受伤,广场的枪声震耳欲聋。

政府警告民众不要参加任何进一步的示威、游行和静坐。

人权活动人士指出,自从抗议开始以来,已有200多人丧生。

新唐人记者任浩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