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职自学申请 30日截止

2011年06月18日台湾
【新唐人2011年6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思宇台北18日电)自主学习促进会今天表示,距高中职自学申请截止日剩10多天,呼吁地方政府应将申请资讯公告在网站首页,并吁有需求的家长主动向教育局处提出申请,以免延误孩子大学入学机会。

教育部部务会报在9日通过“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办理非学校型态实验教育办法”,自主学习促进会说,地方教育局处对家长询问相关规定时,不是推托还没收到中央的公文,就是提供错误的资讯,严重影响全国7万名高中自学学生的受教权和教育选择权。

自主学习促进会表示,目前高中职自学有学籍和无设籍两种。首先自学学生家长必须在30日截止前,填具申请书并检附实验教育计画向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处提出自学申请。无学籍的高中自学学生由县市政府核发学生身分证明,才能享有同一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各项福利与优惠措施,并平等参与各种类竞赛。

自主学习促进会说,自学学生想要同时取得高级中等学校学籍,应依高级中等学校多元入学招生办法规定入学,并拟订与学校合作计画,向学校主管机关申请许可后,始得与该学校进行合作。自学学生修业期满,依合作计画所定评量方式评量,成绩及格者发给毕业证书或修业证明书。

自主学习促进会表示,无学籍的自学生得考“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程度自学进修学力鉴定考试”取得及格证书后才能入大学。呼吁教育部应该立即修正“入学大学同等学力认定标准”,让无学籍高中职自学生,在修满规定年限后也能凭向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备查的历年学生学习状况报告书,参加各种大学入学考试和申请,落实教育机会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