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续租中华电卫星 达共识

2011年06月20日台湾
【新唐人2011年6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沂锋台北20日电)针对与新唐人亚太电视台卫星租用合约争议,中华电信今天表示,双方达成共识,将让新唐人继续租用中新2号卫星。

承载新唐人亚太电视台卫星讯号的中华电信与新唐人租约8月到期,但中华电信4月致函新唐人表示到期不再续约,理由是中华电信计划汰换中新1号卫星的中新2号卫星频宽不足。

新唐人电视台建请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出面处理,行政院长吴敦义也在5月24日召开跨部会协商,邀集交通部、NCC、中华电信讨论如何处理这个案子。

NCC发言人陈正仓说,当时吴敦义裁示,中华电信在中新2号如有足够频宽,应以新唐人为第一优先;若无频宽,中华电信也应寻找与原来中新1号涵盖范围相同的卫星租给新唐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

中华电信人员表示,吴敦义的裁示是中新2号如有足够频宽,应以新唐人为第1优先,不过,中新2号频宽不足,中华电信已经帮新唐人找到其他卫星,并提供与中新2号相同的涵盖范围与服务。

新唐人坚持续租中新2号卫星,并且不接受中华电信安排其他卫星给新唐人,双方意见不同,缺乏共识。

中华电信人员晚间表示,双方已经达成共识,将让新唐人电视台续租中新2号卫星,至于频宽不足的问题,将由中华电信设法调整。

新唐人电视台新闻发言人朱婉琪也证实,中华电信已同意租用中新2号卫星给新唐人,详细情形将在22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