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密帐案 李登辉刘泰英遭起诉

2011年07月01日台湾
【新唐人2011年6月30日讯】特侦组侦办国安密帐案,认定前总统李登辉、台湾综合研究院创办人刘泰英,涉嫌侵占779万馀美元,今天(30日)依贪污治罪条例侵占公有财物罪将2人起诉。特侦组表示,两人犯后仍想卸责,但考量年事已高,因此请求法官裁量适当的刑责。

特侦组发言人陈宏达:“认为被告李登辉先生,身为国家元首,统领文武百官,理应为全民及全体公务员之表率,竟不遵守国家法制,擅将某外交案垫款之剩馀公款,美金779万 7193元以洗钱方式,不法挪供私人使用,犯后仍设词否认,冀求卸责,惟检察官念其已年迈,及对国家之贡献等情,请求量处适当之刑。”

前总统李登辉遭控涉嫌挪用国安密帐,特侦组全案侦查终结,以贪污治罪侵占公有财物,提起公诉。同时被起诉的还包括前台综院院长刘泰英。

特侦组发言人陈宏达:“被告刘泰英先生共同侵占公款等,犯行明确,复私吞其中之美金44馀万元,供己花用,犯后犹不知悔悟,矢口狡赖,品行恶劣,检察官考量其已将侵占所得返还国安局,及年事已高等情,亦请量处适当之刑。”

特侦组表示,民国83年5月,李前总统到邦交国访问时为巩固外交金援款项,指示由国安局奉天专案垫付,但归垫的剩馀公款美金779万元,却挪给私人使用。而李登辉的律师顾立雄,一早才接到讯息,赶到特侦组却不得其门而入。

律师顾立雄:“他不让我进去,他说这涉及国家机密。”

特侦组在起诉书中说明,念及李登辉年迈和对国家的贡献,加上刘泰英也已经将侵占金额返还国安局,因此没有具体求处时间,不过国安密帐的侦查终结,势必又将在政坛掀起波澜。

新唐人亚太电视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