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8月1日讯】(中央社记者唐筱恬台北1日电)法务部行政执行署今天公布第5波禁奢欠税大户检举名单,台北市博士眼科诊所院长丁民峰欠税新台币4000多万元,遭执行署列为禁奢检举名单。
行政执行署今天公布第5波欠税大户名单,总计有3名滞欠大户,分别为丁民峰(滞欠金额4378万1928元)、云林县颜清连(滞欠金额5807万1239元)、台中市林坤旺(滞欠金额1984万4830元)。其中,丁民峰遭核发禁奢命令。
执行署表示,丁民峰自民国94年开始欠综合所得税,由国税局移送执行处执行,执行官认为他眼科诊所营业状况良好,却迟迟不缴税,对他核发禁奢命令。
根据执行署统计,目前已经公告欠税大户有99人,其中已核发禁奢命令9人。条款指出,遭核发禁奢命令者,将不得搭乘计程车或高铁等高价交通工具、禁止单笔2000元以上的消费、禁止到夜店、KTV消费、禁止买卖股票、基金及投资黄金。
根据禁奢条款的检举作业要点规定,若民众检举属实,经执行官对欠税大户核发禁奢命令,检举人可获得1万至3万元;如能证明大户违反禁奢命令且被法院裁定管收,检举人最高可获得20万元奖金。
行政执行署今天公布第5波欠税大户名单,总计有3名滞欠大户,分别为丁民峰(滞欠金额4378万1928元)、云林县颜清连(滞欠金额5807万1239元)、台中市林坤旺(滞欠金额1984万4830元)。其中,丁民峰遭核发禁奢命令。
执行署表示,丁民峰自民国94年开始欠综合所得税,由国税局移送执行处执行,执行官认为他眼科诊所营业状况良好,却迟迟不缴税,对他核发禁奢命令。
根据执行署统计,目前已经公告欠税大户有99人,其中已核发禁奢命令9人。条款指出,遭核发禁奢命令者,将不得搭乘计程车或高铁等高价交通工具、禁止单笔2000元以上的消费、禁止到夜店、KTV消费、禁止买卖股票、基金及投资黄金。
根据禁奢条款的检举作业要点规定,若民众检举属实,经执行官对欠税大户核发禁奢命令,检举人可获得1万至3万元;如能证明大户违反禁奢命令且被法院裁定管收,检举人最高可获得20万元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