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8月24日讯】澳财长斯万(Wayne Swan)预期下周初访问中国,意图能吸引更多中国商家投资澳洲。与此同时,中共“安排”提审“非法关押”的澳籍女华商邹婉玲(Charlotte Chou),试图给有求于北京的斯万难堪,但同时也让这一案件在沈寂了3年之后被澳媒曝光,让人们一暌中共司法的黑暗。
邹婉玲曾在广州经营一所民办信息技术培训学院,2009年12月,中共公诉机关以挪用公款罪起诉了她。下周二,邹婉玲被传唤出庭,至今,她已被非法关押了18个月。虽然按照中国的法律,对可能获刑10年以上的罪犯,案件调查至审理期间,嫌疑人未经审判最多可被关押9个月。
邹的家人不知这次开庭究竟是为了什么,但已经聘请着名律师陈有西为其辩护。陈律师据信已经到达广州。
此前,澳洲政府已经多次向中方提出对该案的关注,并表示,中共司法部门或许已经违反了自己的法律。一名澳洲外交部的发言人说:“澳洲政府非常担忧,中共当局在调查案件期间,这名47岁澳籍女士从2009年12月起被关押至今。”因此澳洲政府相信当局在该案上违反了自己制定的司法程序。
据悉,澳洲财长将在邹婉玲案审讯期间访问广州。上次在澳洲贸易部长克雷格•艾默生(Craig Emerson)率百名澳洲商界人士前往北京访问前夕,广州当局对易网通公司首席执行官、澳籍人士吴植辉提出了新的指控。
三年两次被抓 控罪不断变更
澳媒报导,2008年6月24日,当时一岁大的儿子正在熟睡中,邹婉玲(Charlotte Chou)却被警察秘密带走,至今未归。据邹婉玲的家人说,审讯人员不分昼夜地连审了她好几天,不许她睡觉,也不让她联络律师,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她承认了行贿的罪行。
据邹婉玲的同情者透露,邹婉玲的不幸就在于卷入了一场商业纠纷。而她的对手买通了广州市公安、法院和公诉机关。当局关押邹婉玲后的六个星期内都禁止她联络律师,当时给出的理由是她的案子牵涉到“国家机密”。之后当局根据她的认罪口供,以向税局官员行贿为由将她定罪。
2009年12月,邹在监狱里呆了1年半刑满释放,但还没走出监狱大门就又被扣押了。这一次,公安却在监狱大门口以全新的控罪——挪用公款罪再一次逮捕了她。在重新逮捕她之前,他们允许邹给儿子Lincoln打了一个电话。小Lincoln在悉尼由外婆抚养,已经开始学说话了。那是邹唯一一次听到儿子的声音。
当天,去接她的是特地从悉尼飞往广州的姐姐邹萍(音译Zou Ping)。她回忆说: “宝宝在电话里喊着“妈咪、妈咪”,婉玲当时痛哭流泪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邹萍回忆道:“然后他们(公安)就把婉玲押进了车里,开走了。”
在第二次被刑拘期间,邹婉玲的新控罪不断变更,现在公诉机关指控邹的公司曾向一个私人户头转帐3千万元人民币。这笔钱据说是为了偿还一份个人贷款,转帐留有清楚的记录,但警方却拒绝公开这些文件。
邹婉玲1987年从广州移民到悉尼,随后获得了澳洲公民身份。Lincoln和他上高中的姐姐都跟着外婆住在悉尼,邹的另一个儿子在香港读高中。
悉尼晨锋报:中共司法黑洞
案件曝光后,悉尼晨锋报名为“中国司法黑洞”(Black hole of Chinese law)的评论认为,长久以来,广州是中国对外的门户,尤其应该在商业事务上是中国走向司法透明的驱动力,但很不幸却是中国司法体系中最黑暗、最险恶的角落。
评论认为,中共司法在邹婉玲的案子上尤其显得无情和不诚实:被迫和幼小的孩子分离,在极度压力下被迫认罪,无法搜寻为自己辩护的证据,在服刑期满再次以全新的控罪立即被捕。
文章呼吁澳洲的部长和官员们应该在各种可能的场合提出这个案件,向中方明确表明,如果邹婉玲不能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得到公平的待遇,正常的商业运作就是一纸空谈。
中共当局两年拘5名澳籍华商
中共当局拘捕澳洲公民引起争议的案子最早发生在1996年,当时商人彭建东(James Peng)因与前中共领导邓小平的家族有利益纠纷而被捕。之后就平静了一段时间,直到2009年7月份胡士泰案又引起了公众的关注与争议。
短短两年间,澳媒就报导了5宗成功澳籍华商在中国莫名踩中司法地雷的案件。其中3起发生在广州,包括去年11月吴植辉被刑拘、今年3月着名博客主杨恒均短暂“失踪”以及遭到二次逮捕的邹婉玲。另外2人是2009年6月份的胡士泰(Stern Hu)和今年初被控为间谍的澳籍商人詹姆士•孙(James Sun)。
此外,迄今为止,在中国被关押的澳籍人士还有18名,被判刑的有20人,但陆克文主掌的外交部拒绝透露这些人的详情。
邹婉玲曾在广州经营一所民办信息技术培训学院,2009年12月,中共公诉机关以挪用公款罪起诉了她。下周二,邹婉玲被传唤出庭,至今,她已被非法关押了18个月。虽然按照中国的法律,对可能获刑10年以上的罪犯,案件调查至审理期间,嫌疑人未经审判最多可被关押9个月。
邹的家人不知这次开庭究竟是为了什么,但已经聘请着名律师陈有西为其辩护。陈律师据信已经到达广州。
此前,澳洲政府已经多次向中方提出对该案的关注,并表示,中共司法部门或许已经违反了自己的法律。一名澳洲外交部的发言人说:“澳洲政府非常担忧,中共当局在调查案件期间,这名47岁澳籍女士从2009年12月起被关押至今。”因此澳洲政府相信当局在该案上违反了自己制定的司法程序。
据悉,澳洲财长将在邹婉玲案审讯期间访问广州。上次在澳洲贸易部长克雷格•艾默生(Craig Emerson)率百名澳洲商界人士前往北京访问前夕,广州当局对易网通公司首席执行官、澳籍人士吴植辉提出了新的指控。
三年两次被抓 控罪不断变更
澳媒报导,2008年6月24日,当时一岁大的儿子正在熟睡中,邹婉玲(Charlotte Chou)却被警察秘密带走,至今未归。据邹婉玲的家人说,审讯人员不分昼夜地连审了她好几天,不许她睡觉,也不让她联络律师,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她承认了行贿的罪行。
据邹婉玲的同情者透露,邹婉玲的不幸就在于卷入了一场商业纠纷。而她的对手买通了广州市公安、法院和公诉机关。当局关押邹婉玲后的六个星期内都禁止她联络律师,当时给出的理由是她的案子牵涉到“国家机密”。之后当局根据她的认罪口供,以向税局官员行贿为由将她定罪。
2009年12月,邹在监狱里呆了1年半刑满释放,但还没走出监狱大门就又被扣押了。这一次,公安却在监狱大门口以全新的控罪——挪用公款罪再一次逮捕了她。在重新逮捕她之前,他们允许邹给儿子Lincoln打了一个电话。小Lincoln在悉尼由外婆抚养,已经开始学说话了。那是邹唯一一次听到儿子的声音。
当天,去接她的是特地从悉尼飞往广州的姐姐邹萍(音译Zou Ping)。她回忆说: “宝宝在电话里喊着“妈咪、妈咪”,婉玲当时痛哭流泪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邹萍回忆道:“然后他们(公安)就把婉玲押进了车里,开走了。”
在第二次被刑拘期间,邹婉玲的新控罪不断变更,现在公诉机关指控邹的公司曾向一个私人户头转帐3千万元人民币。这笔钱据说是为了偿还一份个人贷款,转帐留有清楚的记录,但警方却拒绝公开这些文件。
邹婉玲1987年从广州移民到悉尼,随后获得了澳洲公民身份。Lincoln和他上高中的姐姐都跟着外婆住在悉尼,邹的另一个儿子在香港读高中。
悉尼晨锋报:中共司法黑洞
案件曝光后,悉尼晨锋报名为“中国司法黑洞”(Black hole of Chinese law)的评论认为,长久以来,广州是中国对外的门户,尤其应该在商业事务上是中国走向司法透明的驱动力,但很不幸却是中国司法体系中最黑暗、最险恶的角落。
评论认为,中共司法在邹婉玲的案子上尤其显得无情和不诚实:被迫和幼小的孩子分离,在极度压力下被迫认罪,无法搜寻为自己辩护的证据,在服刑期满再次以全新的控罪立即被捕。
文章呼吁澳洲的部长和官员们应该在各种可能的场合提出这个案件,向中方明确表明,如果邹婉玲不能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得到公平的待遇,正常的商业运作就是一纸空谈。
中共当局两年拘5名澳籍华商
中共当局拘捕澳洲公民引起争议的案子最早发生在1996年,当时商人彭建东(James Peng)因与前中共领导邓小平的家族有利益纠纷而被捕。之后就平静了一段时间,直到2009年7月份胡士泰案又引起了公众的关注与争议。
短短两年间,澳媒就报导了5宗成功澳籍华商在中国莫名踩中司法地雷的案件。其中3起发生在广州,包括去年11月吴植辉被刑拘、今年3月着名博客主杨恒均短暂“失踪”以及遭到二次逮捕的邹婉玲。另外2人是2009年6月份的胡士泰(Stern Hu)和今年初被控为间谍的澳籍商人詹姆士•孙(James Sun)。
此外,迄今为止,在中国被关押的澳籍人士还有18名,被判刑的有20人,但陆克文主掌的外交部拒绝透露这些人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