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碍者 占总人口4.7%

2011年08月27日台湾
【新唐人2011年8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陈至中、陈亦伟台北27日电)内政部今天表示,到今年6月底为止,全台领有身心障碍手册者为108万5001人,占总人口4.68%,呈现微幅上升。

内政部社会司副司长陈素春表示,101年7月将实施身障评估新制,采用“国际健康功能与身心障碍分类系统(ICF)”,由现有11类改为8类,依个别差异提供不同的服务措施,不像现在只要领有手册,都一视同仁。

内政部今天公布“100年6月底领有身心障碍手册者人数统计”,100年6月底领有手册国人,较去年同期增加约2万人,增幅1.94%。

全国身心障碍人口中,以肢体障碍38万6050人最多,占35.58%;其次为重要器官失去功能的12万3498人,占11.38%;其馀依序为听觉机能障碍、慢性精神病患者、多重障碍者、智能障碍者、视觉障碍者等。与去年同期比较,自闭症、失智症者的增幅较高。

按障碍等级分,轻度障碍者占37.97%、中度33.28%、重度17.62、极重度11.14%。

依年龄别观察,未满18岁的身心障碍者以智能障碍居多,占37%,18岁以上则以肢体障碍为多数,也占37%。65岁以上领有手册者,占这一年龄层国民的15.9%。

县市也有差异,根据内政部统计,身心障碍人口比率最高的是台东县、花莲县、嘉义县,分占该县总人口的9.14%、7.58%及7.02%。人数最多的则是新北市,共有14万1849人。

陈素春表示,100年中央及地方政府共编列新台币366亿元经费,用于办理身心障碍者生活补助、身心障碍年金给付、社会保险自付保险费补助等相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