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逸明:用说真话来壮大公民力量

2011年08月30日评论
【新唐人2011年8月30日讯】在上海工作的网友高国龙因发帖批评江苏睢宁法院被跨省追捕。睢宁法院以诽谤他人为由,对其处以15日拘留并罚款1万元。对于拘留高国龙,睢宁县委一负责人称,这是为了“引导人民说实话”。(8月26日《济南日报》)

最近几年,因为互联网在中国的普及和民众维权意识的增强,通过互联网对官员和政府机构进行批评的言论不一而足。按说,这属于言论自由范畴之内的事情,但是,因为此类言论而遭跨省追捕的网民却接二连三。

中国的《宪法》明文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显然,公民可以批评官员和政府机构也属于此规定的应有之义。但是,不难发现,即使是非常善意、合理的批评,在不少官员看来,都会成为所谓的违法犯罪事实。

从王帅案到吴保全案,一件件网民被抓的事情都掀起过轩然大波。在那些典型案例发生后,很多人断言,王帅也好,吴保全也好,都不会是最后一个因言获罪者。果不其然,类似的案例依然层出不穷。扣到被抓网民头上的罪名千奇百怪,有诽谤、造谣、敲诈勒索等。

当然,上述这些网民还算是幸运的,因为他们的遭遇可以走入公众视野,供中国媒体自由报道和网民自由谈论。而那些被扣上颠覆国家政权或者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帽子的网民则被边缘化,他们的遭遇只能由海外自由媒体报道,知道他们的国内民众非常有限。

网友高国龙只是在行使自己的言论自由权和对国家机关的监督权,他会因言获罪大概是他自己始料未及的。他的遭遇看似偶然,其实,在这样一个权力主导一切的体制下却具有一定的必然性。毫无疑问,和其它以言治罪的案例一样,高国龙一案也同样属于经不起推敲的冤案。

可能很多人会问:为何这类冤案无穷无尽?究竟是司法机关的从业者法律素质太低还是在故意以权滥法?显然,只要不是弱智者,都不难看出这类案件中网民被定罪理由的脆弱。但是,因为你在中国,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是这个国家的特色,只要官员嫉恨你了,你即便是一身正气,毫无违法行为,照样可以锒铛入狱。

在以往,不管是王帅还是吴保全,自从其遭遇为国内媒体报道和引发网民热议之后,当事的政府机构负责人都会低头认错,为他们的行为表示歉意。但是,此次高国龙案发生后,睢宁县委一负责人却恬不知耻地称拘留他是为了“引导人民说实话”,枉法举动被其披上了冠冕堂皇的道德外衣。

这位负责人的说辞显然是在挑战公众的理解能力和侮辱公众的智商,在他们看来,似乎不拘留高国龙这样的人民众就不会说实话,如果真的如此,那中国人也太贱了。显然,这位负责人并非真的就是法盲和不通情理,而是在故意为法院的滥权行为寻找合理性。那些主张拘留高国龙的法官同样也是知法犯法,根本目的是为了报复诸如高国龙这样大胆敢言的网民。

另外,这位负责人的话中其实隐藏着一个可怕的逻辑,那就是,只要你的言论是批评官员或政府机构的,不管是真话还是假话,都属于违法的诽谤言论。言论自由属于天赋人权,在没有任何约束的情况下,人都喜欢实话实说,只是因为有了很多约束,人才会讲假话、套话。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治国度,民众很多时候是想说真话,但不得不说假话,而官员则是屁股决定脑袋,为了权力的稳固或上升,所以便人格分裂,谎话连篇。如果说需要拘留才能促使谁说真话,那么,官员们无疑是最应该被拘留的。

这几年,中国的官员可谓雷语迭出,上述官员的言论显然也属于雷语,该雷语让人大跌眼镜和莫名惊诧的同时,不免还要让很多人多几分恐惧,因为今天高国龙因为批评法院获罪了,明天因言获罪的或许就是自己。

诚实守信是一个公民应该恪守的道德底线,有时候还是法律底线,但在假大空之风盛行的当下,以官员为首的中国人却往往以说谎为荣,以诚实为耻。不过,在互联网日益普及的今天,我们看到社会正气正在回升,敢于直面现实和批评官员、官方机构的民众日益增多。

说真话其实也是公民运动的一部分,只要敢于讲真话的民众足够多,官员和媒体的谎言才会失去市场,才不至于愚弄民众。也只有这样,加之一些其它公民行动,才能让社会实现民主与和谐,才能营造出一个说真话的环境,让真话和思想有自由驰骋的空间。

2011年8月27日

文章来源:《议报》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