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不当取控 检续查陈肇敏

2011年09月13日台湾
【新唐人2011年9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13日电)前空军作战司令陈肇敏等军官在江国庆案被控涉及不当取供,因逾追诉期获不起诉处分。高检署7月间发回北检续查。台北地检署今天指出,已传唤多名证人,但仍未传讯陈肇敏。

国防部北部地方军事法院对江国庆案再审后,今天判决江国庆无罪。国防部表示,江国庆案宣判后即告确定,将全力协助江家办理刑事补偿事宜。

空军作战司令部民国85年间发生女童遭性侵杀害案,当时被控犯案的士兵江国庆于86年遭军方枪决。台北地检署5月间侦结,依强奸杀人罪起诉另一士兵许荣洲,并认定江国庆遭不当取供,疑遭错杀。但被害人家属控告陈肇敏等9名军官部分,检方不起诉处分。

承办本案的台北地检署检察官就滥权追诉的部分依职权送请再议;告诉人、江国庆母亲王彩莲也声请再议。高检署检察长审酌后,认为原检察官侦查尚未完备,再议有理由,将包括陈肇敏等7名军官发回北检续行侦查。

高检署认为,刑法的杀人罪,包括积极行为杀人及消极行为杀人。陈肇敏等人对江国庆所作的禁闭处分,取得江的自白,让江被判处死刑并执行,他们是否适用刑法第15条“杀人罪不纯正不作为犯”的规定,检察官也应一并注意。100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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