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蒋日记所有权 31日宣判

2011年10月04日台湾
【新唐人2011年10月4日讯】(中央社记者唐筱恬台北4日电)士林地方法院今天开庭审理两蒋日记所有权诉讼,蒋方智怡透过律师表示,不否认日记属所有继承人“公同共有”,但蒋友梅的律师则不满对方只是口头承认。法院谕知全案31日宣判。

“两蒋日记”引爆蒋家两代跨海争所有权。蒋家第四代蒋友梅去年跨海发律师函,主张自己是两蒋日记法定继承人之一,要求婶婶蒋方智怡出面,协助与胡佛研究所重新签订合约,蒋方智怡当时也透过律师表示,希望不要因为个人立场,影响文物应公开的大局;双方没有达成共识,蒋友梅透过律师提确认所有权之诉。

士林地方法院今天首度开庭,蒋方智怡与蒋友梅都委由律师到庭。法官当庭向两造确认,两蒋日记是否所有继承人都有继承权,两造对此都不争执,因此在听完双方答辩后,法官谕知31日宣判。

蒋方智怡的委任律师吕荣海说,蒋方智怡因母亲去世,昨天举办追思会,因此不方便出庭,蒋方智怡曾出面与蒋友梅磋商2年,包括蒋经国基金会执行长朱云汉、律师陈长文也都曾出面帮忙调解,但双方暂未达成共识。

吕海荣说,蒋友梅主张日记是家族继承人公同共有,蒋方智怡对这点“并无否认”,蒋方智怡先前只是考量国内政治环境因素,才将日记交由国际认可的胡佛研究所保存,这是适当的保存财产行为,无侵害其他继承人权益,既然蒋方智怡承认两蒋日记为所有继承人公同共有,对原告主张不争执,就没有再行诉讼的必要。

蒋友梅的委任律师徐颂雅指出,先前是蒋方智怡私自将两蒋日记送到胡佛研究所,并主张自己是所有权人,因此蒋友梅才要提起诉讼确认日记为所有继承人公同共有,并非一意孤行兴讼。

徐颂雅表示,蒋方智怡片面以所有权人身分,对两蒋日记行使权利,将两蒋日记送到美国史丹福大学胡佛研究所、中央研究院,蒋方智怡虽口头承认日记为公同共有,但却拒绝出具文件确认,也始终没有出面协助所有继承人与胡佛研究所重新签订合约,将契约人改成蒋家的9名继承人,仍侵害其他继承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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