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0月25日讯】大陆河南省固始县赵岗乡农民卢先满10月10日向新唐人网路投书,投诉赵岗乡乡政府及开发商强占他家土地搞开发倒卖。具体内容如下:
我是固始县赵岗乡新堰村农民卢先满,赵岗乡乡政府及开发商现在强占我家的土地搞开发倒卖,我无数次找县委县政府反映和交涉,他们根本不买我的帐,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得叩求卢书记为民做主。
1998年8月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向我们农民下发了30年不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我们家当时所承包的土地实有面积不下13亩,加上老宅基地差不多15亩(有证书证明),证书上明确规定“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侵犯”
赵岗乡乡政府和开发商在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多次强行施工,对于我们农民的上访置若罔闻,他们一点人性都没有!
为了保护我们家的承包土地,2008年6月15日我大哥吊死在乡政府办公室,我母亲因为悲痛过度也随后去世,两条人命啊!
如果他们再不停止施工,我只有到现场自焚,我还有别的出路吗?
2006年开始,赵岗乡乡政府雇佣一帮“黑社会”的人趁我和二哥卢先昌在外面打工之机,先将我父亲、大哥骗到外面,然后于夜晚把我们兄弟几家所有房屋全部推掉。
我大哥卢先道找到乡政府交涉,乡政府的人承诺赔给我们三兄弟每家两间宅基地;当时乡政府的人说的明明白白:六间宅基地只是赔偿你们老卢家的老宅子的。
当时我们家的老宅子四户人家:我父母、我大哥、我二哥和我家,老宅子的面积至少二亩;而乡政府承诺赔给我们兄弟的六间宅基地就是200多个平米
2008年6月初,我大哥找到乡政府要求落实宅基地,乡政府竟然变了卦,只给四间;而且还要强占我们父子兄弟承包的所有的土地,乡政府的人根本不讲理、不讲法。我大哥便于2008年6月15日上午吊死在赵岗乡乡政府的办公室。
我大哥吊死后,乡政府虽然兑现给了我们兄弟的六间宅基地的承诺,但一直还想强占我父亲及我们兄弟三人承包的所有的土地面积搞房地产开发。
2009年10月22日,开发商任建民唆使村民组长康丰才及其侄子康同中20多人到我们家承包的土地挖土施工,我和二哥卢先昌两人不让施工,我二哥先是拨打110电话报警,报警后迟迟不见警察来,我二哥阻止康同中挖土两人便打了起来,其他人才停止挖土。
施工停下来好一阵子,赵岗派出所的警察田强才赶到现场。
当天下午,赵岗派出所副所长刘仕中领来固始县公安局刑警队的两名刑警一块将我二哥行政拘留。
认识康同中的人都知道他有两颗假牙,后来康同中居然做出了“两颗牙被打掉了”(轻伤)的法医鉴定,接着固始县公安局将我二哥由行政拘留变为刑事拘留。
我二哥刑事拘留后,乡政府的人经常跑到我二哥的家,威胁我二嫂:如果不在“卖地协议”上签字,就将卢先昌判刑三年,我二嫂被迫签字,之后固始县公安局就释放了我二哥,赵岗乡乡政府伙同开发商强占农民土地的事实非常清楚:
一、是康同中等人首先来到我们家承包的土地上乱挖土施工;我二哥为了保护自己的土地不让康同中施工才引起双方打架的。我二哥的行为完全是保护自己合法“财产”(土地就是农民的财产)的“正当防卫”行为。
二、我二哥拨打110报警电话,公安局警察故意不出警(行政不作为),打架后公安局警察不抓先到别人土地上乱施工的康同中等人;而是抓“正当防卫”的我二哥拘留(非法执法)。
三、把我二哥刑事拘留后,以“将卢先昌判刑三年”作为要胁,逼迫我二嫂王家敏在卖地协议上签字,我二嫂签字后固始县公安局才以所谓的“取保候审”为名释放了我二哥。
我二哥卢先昌家的土地面积是1.9亩,在逼迫之下卖了他们自己家的土地;但我父亲、我大哥家和我家的土地并没有卖,更没有和乡政府签定卖地协议,我们父子兄弟分开门离开户,各有各的《土地承包证书》,我父亲的土地面积是3.81亩,我大哥家的土地面积是1.9亩,我自己家的土地面积是4.57亩。我们村民组当初是以大尺干子(1.2丈)丈量土地的,一亩土地实际上是80平方丈。乡政府凭什么把我们父子兄弟所有的土地一块强占过去呢?
固始县“官商警匪”所作所为的非法性显而易见!
现在,开发商在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为什么还强行施工?
我个人家庭特别困难,十几年前的车祸给我造成了身体残疾,走路都很难,车祸后老婆又和我离了婚,儿子在15岁未成年的时候就到外面打工,现在还有一个80多岁的老父亲,家里没有房子住,我和老父亲被逼在简陋的棚里,土地再被强占的话,我们家还有没有活路?
我是固始县赵岗乡新堰村农民卢先满,赵岗乡乡政府及开发商现在强占我家的土地搞开发倒卖,我无数次找县委县政府反映和交涉,他们根本不买我的帐,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得叩求卢书记为民做主。
1998年8月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向我们农民下发了30年不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我们家当时所承包的土地实有面积不下13亩,加上老宅基地差不多15亩(有证书证明),证书上明确规定“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侵犯”
赵岗乡乡政府和开发商在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多次强行施工,对于我们农民的上访置若罔闻,他们一点人性都没有!
为了保护我们家的承包土地,2008年6月15日我大哥吊死在乡政府办公室,我母亲因为悲痛过度也随后去世,两条人命啊!
如果他们再不停止施工,我只有到现场自焚,我还有别的出路吗?
2006年开始,赵岗乡乡政府雇佣一帮“黑社会”的人趁我和二哥卢先昌在外面打工之机,先将我父亲、大哥骗到外面,然后于夜晚把我们兄弟几家所有房屋全部推掉。
我大哥卢先道找到乡政府交涉,乡政府的人承诺赔给我们三兄弟每家两间宅基地;当时乡政府的人说的明明白白:六间宅基地只是赔偿你们老卢家的老宅子的。
当时我们家的老宅子四户人家:我父母、我大哥、我二哥和我家,老宅子的面积至少二亩;而乡政府承诺赔给我们兄弟的六间宅基地就是200多个平米
2008年6月初,我大哥找到乡政府要求落实宅基地,乡政府竟然变了卦,只给四间;而且还要强占我们父子兄弟承包的所有的土地,乡政府的人根本不讲理、不讲法。我大哥便于2008年6月15日上午吊死在赵岗乡乡政府的办公室。
我大哥吊死后,乡政府虽然兑现给了我们兄弟的六间宅基地的承诺,但一直还想强占我父亲及我们兄弟三人承包的所有的土地面积搞房地产开发。
2009年10月22日,开发商任建民唆使村民组长康丰才及其侄子康同中20多人到我们家承包的土地挖土施工,我和二哥卢先昌两人不让施工,我二哥先是拨打110电话报警,报警后迟迟不见警察来,我二哥阻止康同中挖土两人便打了起来,其他人才停止挖土。
施工停下来好一阵子,赵岗派出所的警察田强才赶到现场。
当天下午,赵岗派出所副所长刘仕中领来固始县公安局刑警队的两名刑警一块将我二哥行政拘留。
认识康同中的人都知道他有两颗假牙,后来康同中居然做出了“两颗牙被打掉了”(轻伤)的法医鉴定,接着固始县公安局将我二哥由行政拘留变为刑事拘留。
我二哥刑事拘留后,乡政府的人经常跑到我二哥的家,威胁我二嫂:如果不在“卖地协议”上签字,就将卢先昌判刑三年,我二嫂被迫签字,之后固始县公安局就释放了我二哥,赵岗乡乡政府伙同开发商强占农民土地的事实非常清楚:
一、是康同中等人首先来到我们家承包的土地上乱挖土施工;我二哥为了保护自己的土地不让康同中施工才引起双方打架的。我二哥的行为完全是保护自己合法“财产”(土地就是农民的财产)的“正当防卫”行为。
二、我二哥拨打110报警电话,公安局警察故意不出警(行政不作为),打架后公安局警察不抓先到别人土地上乱施工的康同中等人;而是抓“正当防卫”的我二哥拘留(非法执法)。
三、把我二哥刑事拘留后,以“将卢先昌判刑三年”作为要胁,逼迫我二嫂王家敏在卖地协议上签字,我二嫂签字后固始县公安局才以所谓的“取保候审”为名释放了我二哥。
我二哥卢先昌家的土地面积是1.9亩,在逼迫之下卖了他们自己家的土地;但我父亲、我大哥家和我家的土地并没有卖,更没有和乡政府签定卖地协议,我们父子兄弟分开门离开户,各有各的《土地承包证书》,我父亲的土地面积是3.81亩,我大哥家的土地面积是1.9亩,我自己家的土地面积是4.57亩。我们村民组当初是以大尺干子(1.2丈)丈量土地的,一亩土地实际上是80平方丈。乡政府凭什么把我们父子兄弟所有的土地一块强占过去呢?
固始县“官商警匪”所作所为的非法性显而易见!
现在,开发商在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为什么还强行施工?
我个人家庭特别困难,十几年前的车祸给我造成了身体残疾,走路都很难,车祸后老婆又和我离了婚,儿子在15岁未成年的时候就到外面打工,现在还有一个80多岁的老父亲,家里没有房子住,我和老父亲被逼在简陋的棚里,土地再被强占的话,我们家还有没有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