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霸案 王令麟二审判5年8月

2011年10月31日台湾
【新唐人2011年10月31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31日电)喧腾一时的力霸东森案,前东森集团总裁王令麟一审被判18年有期徒刑。台湾高等法院今天依违反证交法等7项罪名,判决王令麟有期徒刑5年8月。

王家其他成员也遭判刑,包括王令楣遭判8年徒刑、并科罚金新台币2000万元;王令台有期徒刑8年;王令一有期徒刑12年;王令侨有期徒刑5年6月、并科罚金1000万元;王令兴有期徒刑2年;王令可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向公库支付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