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众院外委会 通过台湾政策法

2011年11月18日美国
【新唐人2011年11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周永捷华盛顿17日专电)美国联邦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今天审议通过“2011年台湾政策法案”及“2011年台湾空军军力现代化法案”,力促美国根据台湾关系法,加强对台关系,并售台F-16C/D型战机。

由外交事务委员会主席罗斯雷提能(Ileana Ros-Lehtinen)领衔提出、旨在强化台湾关系法的“2011年台湾政策法案”(The Taiwan Policy Act of 2011),要求美国对台政策应符合台湾关系法,出售F-16C/D战机给台湾、支持美国给予台湾免签证待遇、强化国会监督行政部门执行台湾关系法、提升台美阁员级官员互访以及力促台美协商自由贸易协定。

此外,由联邦众议员葛兰吉(Kay Granger)提出的“2011年台湾空军军力现代化法案”旨在呼吁美国政府提供台湾极需的美制F-16C/D型战机,增强台湾自我防卫能力,以因应中共的军事威胁。

上述两案今天均以“一致同意”(unanimous consent)方式获通过。

罗斯雷提能在会中指出,鉴于近日若干人士藉所谓“弃台论”以取悦中共,深觉有必要藉“台湾政策法案”以进一步增强及澄清美国与台湾人民间的关系。台湾需要向美国购买F-16C/D型战机及柴电潜舰,以因应中共军力快速扩张。

众议员柏曼(Howard Berman)在听证会中表示,中国至今仍未宣告放弃武力犯台,乐见奥巴马政府出售台湾F-16C/D型战机,以保卫台湾对抗中国威胁。

他也支持台湾有意义参与诸如“世界卫生大会”(WHA)、“国际民航组织”(ICAO)及其他国际组织。

中华民国驻美国代表处对于罗斯雷提能及葛兰吉提出上述两项法案,吁请美国行政部门依据“台湾关系法”及“六项保证”加强台美关系及履行对台安全承诺,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