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秉中三致胡锦涛公开信揭血污案十宗罪

2011年11月28日网闻
【新唐人2011年11月28日讯】(新唐人记者陈汉综合报导)李长春在河南省推行“血浆经济”,导致大量农民因为卖血感染爱滋病毒发生至今已近20年,然而该案的主要责任人高官李长春和继他之后在河南省主政并紧步其后尘的高官李克强,在“后台”的呵护下,不仅从未受到问责,反而成了国家领导人。为此,原中国健康教育研究所所长陈秉中最近向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发了一封公开信,信中揭露了河南“血浆经济”的“十宗罪”。此前,陈秉中已经两次写公开信揭露河南“血浆经济”引爆的中国艾滋疫情。

截至到2002年末统计,在感染爱滋病致大量死亡的上蔡县程老村就有126人病死,柘城双庙村和新蔡县东湖村,也死亡120人左右;近4000人的上蔡县后杨村,至少有250名村民死于爱滋病,爱滋病毒呈阳性的村民近700人,全村失去双亲的“爱滋病孤儿”达26名,有400个儿童双亲中一人因爱滋病死亡。

陈秉中从2010年9月起就河南污血案向中纪委监察部举报中心举报,未被受理;之后于同年10月向胡锦涛总书记、吴邦国委员长、温家宝总理和贺国强纪委书记四位党和国家领导人举报,也未被受理。无奈之下,陈秉中在于2010年11月和2011年6月公开以文题为《导致爱滋病在中原大地暴发流行的血祸责任者难辞其咎》和《彻底揭开河南污血案黑幕让“血浆经济”真相大白于下》这两份材料向胡总书记直接举报,其结果同样是石沉大海。鉴于河南污血案的后果极其严重,陈秉中不得不第三次发出致胡锦涛总书记公开信。以下是他写的公开信原文:

良知泯灭地诱导穷人‘卖血致富’乃“一宗罪”

我国河南省大量农民因为卖血感染爱滋病毒的境遇,是当代公共卫生史上罕见也是隐瞒时间最长的重大灾难性事件和令中国蒙羞的重大丑闻。这一事件在1980年代末至1990年代初就已初露端倪。李长春从1990至1998年主政河南省期间,“血浆经济”在河南省快速发展,短短几年间,加入卖血致富的农民迅速增多,1995至1996年达到高峰。据河南省卫生系统内部知情人士估测,这段时间河南全省约有140多万人卖过血。一些年里,卖血甚至成了河南一些乡村农民的生存方式。这是导致当地爱滋病疫情氾滥成灾的根本原因。因为采血站违规操作,导致了爱滋病毒严重的高感染率。就是几年光景,有一二十万农民因为卖血感染爱滋病毒,之后至少造成数万卖血者因此死亡。

就在爱滋病在豫东和豫南农村暴发流行之际,由于李长春没有全力控制已经“火上房”的疫情,而是把关注点放在打击迫害敢于出面揭露爱滋病大流行真相的人方面,因而加剧了疫情蔓延,错过了初期救治爱滋病毒感染者会取得较好疗效和降低死亡率的大好时机。李克强于1998至2004年接任李长春之职后,他一方面极力掩盖李长春推行“血浆经济”的斑斑劣迹,另一方面又承传李长春的做法,对举报和上访的受害者继续打压。尽管他采取了一些救助措施,但在蓄意隐瞒重大疫情这一关键点上,没有任何改变。

我此前在致胡锦涛总书记的两封公开信及附件中,对受害者的悲惨境遇均有叙述,由此可以窥见祸国殃民的“血浆经济”导致灾难之一斑。

打击迫害敢于揭露疫情真相的正义之士乃“二宗罪”

河南省爱滋病暴发流行后,在隐瞒疫情的同时,打击敢于揭露真相的人士。这种最恶劣的政治反应既不道德,更后患无穷。

第一个发现河南省爱滋病暴发流行并迅即上报的,是河南周口地区卫生检疫中心医生王淑平。她于1995年初发现相当比例的卖血者感染了爱滋病毒。她把商水县卖血者集中的西赵桥村62份血样送往北京求助了病毒学专家曾毅院士做权威鉴定。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现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学研究所首批检测的15份血样,13份确定为爱滋病毒阳性。曾毅由此让王淑平迅即写报告送达卫生部。

五淑平发现问题后也当即向所在地区生局和省卫生厅反映,要求各地血站采血时务必加上检测爱滋病毒这一指标以防爱滋病毒传播,但未被接受。王淑平大胆举报后不断受到当地官方打击与迫害。

继王淑平之后揭露河南省爱滋病疫情并受到迫害的是有“中国民间防艾第一人”之称的高耀洁医生,她从1996年开始在民间大声疾呼防治爱滋病。高耀洁走访了成百个爱滋病村,探望了上千位病人,拍摄了几百幅照片。高耀洁凭她所见所闻得出结论,河南省1990年代爱滋病流行的原因主要是卖血导致的血传播。

由于高耀洁勇于曝光河南爱滋病疫情蔓延的真相,令主政者脸上无光,河南当局采取种种手段对她打击,以至河南省爱滋病疫情大面积扩散。

河南省爱滋病流行一直是仗义执言的曾毅院士关注的焦点之一。他以不同方式发出警报,强调河南省爱滋病流行情况是真实的、严重的,有可能演变成国难。曾毅给予第一位发现爱滋病暴发流行的王淑平巨大勇气和多方支持,在她受到河南当地迫害时,曾毅出面保护,安排她在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病毒学研究所以学习为名避难五年之久。

还有一位勇敢披露河南爱滋病疫情的,是知名防治爱滋病专家、湖北中南医院桂希恩教授。他于1998年深入河南省重病区考察,抽取了11位病人的血样带回武汉,化验确认10份血样为爱滋病毒阳性。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桂希恩又赴河南抽取了140份血样,结果竟有62%的血样爱滋病毒阳性。经过他的调查,证实是那些采血站采血时的交叉感染导致了爱滋病暴发流行。之后,由于河南方面对爱滋病病人麻木不仁,桂希恩30多次自费到河南的爱滋病流行的村庄送医送药,但他的行动触犯了当地的某些人。他们认为桂希恩来到河南省破坏了当地政府形象,影响了当地经济发展。桂希恩因此成了不受欢迎的人。

另一位揭露河南爱滋病疫情的是原中国健康教育研究所着名爱滋病教育学者和维权人士万延海,他受到了更为严厉的处罚与迫害。警方以“泄露国家机密”和“为国外反华势力服务”为罪名,先后两次拘留他。他2002年被抓进北京看守所期间,在同负责看押的人员聊到河南省卖血传播爱滋病的事件时,一名看押人员说自己就来自河南,清楚那里的情况,自己的一名战友家里就有三个人因为卖血感染爱滋病死亡。这一戏剧性插曲的出现绝非偶然,它从侧面印证和还原了河南“血浆经济”令人生畏的“吞噬”生命的杀伤力。

疫情似火情。根据国际惯例,绝不能把传染病重大疫情当成内政或国家机密进行封锁,对公众蓄意隐瞒疫情必然导致疫情的失控和延误防治时机,是不可宽恕的犯罪行为,必然受到严厉谴责。从污血案发生至今,河南省爱滋病疫情真相中仍有一些迷团,令国人和外界感到扑朔迷离。

河南污血案害苦了中原百姓众乡亲乃“三宗罪”

李长春在河南省推行“血浆经济”,导致无数感染者及其家庭一贫如洗,甚至家破人亡。
在感染爱滋病致大量死亡的上蔡县程老村,截至到2002年末统计为126人病死,柘城双庙村和新蔡县东湖村,也死亡120人左右;近4000人的上蔡县后杨村,至少有250名村民死于爱滋病,爱滋病毒呈阳性的村民近700人,全村失去双亲的“爱滋病孤儿”达26名,有400个儿童双亲中一人因爱滋病死亡。

在河南,由于污血案的侵害,导致了一些农民自杀。上蔡县邵店乡十里铺村的一位妇女因为1993到1994年卖血患上爱滋病,后来实在忍受不了患病之苦上吊自杀,留下了2岁和5岁的孩子。由于爱滋病,河南有些村庄多年男无娶、女难嫁,村里生的孩子没有死去的人多;不办红白喜事,没有迎娶送嫁,死人也不发丧,悄悄掩埋了事,多个县的农村,那几年平添起了许多坟塚。

上蔡县曾经儿孙满堂的程继增夫妇灾祸重重,他们的二儿子和三儿子先后因爱滋病发作死去,老三媳妇两年后也因爱滋病撒手人寰,

他们撇下三个孩子。2001年,四儿子确诊爱滋病发作,因为惊恐过度,再加上老婆因他染上爱滋病离婚,不久他患了精神病。

因爱滋病致孤儿童是个新生的弱势群体,备受各方关注。这些儿童中许多人的祖父母也已经过世,很多儿童出现了心理异常,很难预料他们将来会走向何方。再有,当地丈夫死亡后妻子往往不出三个月就迅速改嫁。失去丈夫未改嫁的妇女被称之为“艾滋寡妇”。由于女人改嫁就把孩子扔给爷爷奶奶,给后者增加了难以承受的负担。还有,因妻子死于爱滋病而本人未感染爱滋病毒的男子,被称之为“艾滋鳏夫”。这些需要救助的鳏寡孤独弱势群体,在河南艾滋村并非个别现象。

迫害无辜受害的上访者乃“四宗罪”

对河南污血案有严重责任的高官,事发后本应率先向受害者赔礼道歉,“负荆请罪”,但事件发生这么多年竟毫无愧疚感和忏悔表现。

自1990年代晚期开始,河南大量因卖血感爱滋病的青壮年爱滋病发作,但河南当地对于这种悲惨状况的出现只是一味敷衍,视生命为草芥,以致上访告状大军由县到省城,最后又纷纷涌向北京的国务院信访办和国家卫生部,诉说无辜感染爱滋病毒的不幸遭遇。当一次次上访被拒绝后因为走投无路,一些贫病交加的上访者深感失望而变得焦躁,这时河南省、县抓住他们说了一些气话或者难以抑制的情感发泄,把他们扣上“不听劝告、无理取闹和冲击国家机关”的帽子,拘留或判刑。

河南省商丘市甯陵县华堡乡39岁陶姓妇女和33岁赵姓妇女,1995年和1998年在宁陵县妇幼保健院因输血感染爱滋病毒,她们的孩子亦都先后被感染。陶姓妇女的丈夫因感染爱滋病已经病亡。因生活无着,为此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可是问题得不到解决。在投诉无门的情况下,她们于2009年3至8月间多次到北京上访。同年8月11日两人被以“敲诈勒索罪”拘留。

河南省甯陵县妇女李喜阁1995年6月生第一个女儿时,因宁陵县妇幼保健院给她输了爱滋病毒污染的血液,自己和出生的女儿同时感染,其后出生的二女儿也被感染,致使一家4口人3人罹患此病。2004年8月李喜阁的大女儿因爱滋病不治身亡,她的小女儿又因是爱滋病感染者被当地幼稚园拒绝入园,这让李喜阁的家庭陷入绝境,李不得不去北京国务院信访办公室和国家卫生部上访。河南对她以“冲击国家机关”罪为名拘留21天。

再有,河南省驻马店市新蔡县古吕镇的23岁田喜,9岁时因外伤在新蔡县第一人民医院就诊输血浆后感染上爱滋病毒,还感染了乙肝和丙肝病毒。为了寻求有效的治疗和获得合理赔偿,他至2010年连续进行了六年上访。因上访无果便到新蔡县第一人民医院要求医院给予赔偿。该院长随意推诿,愤怒之中的田喜将医院办公桌上的办公设备推到地上,新蔡县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田喜一年有期徒刑。当局就是通过把田喜送进监狱,敲山震虎,杀鸡敬猴,打压爱滋病感染者的上访势头。这真是欺民太甚,让无辜受害者情何以堪。

河南省“血浆经济”致使全国大量血友病患者感染爱滋病毒乃“五宗罪”

河南省隐瞒暴发流行的爱滋病疫情,由此引起的另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是当年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用河南被污染爱滋病毒的血浆,制成的血友病患者必须用的抗凝血“血小板第八凝血因数”,令众多血友病患者又感染爱滋病毒。这给上海以及其他一些省市留下了又一个难以医治的祸根。

上海市吴忠泽之子13岁血友病患儿涛涛1998年被诊断得了爱滋病,在花费了巨额医疗费之后,涛涛于15岁不治身亡。当时上海至少有55位血友病人感染了爱滋病毒,并先后有10几个病友因爱滋病亡故。

2003年,中国血友病病友联谊会副会长孔德麟和一位病友代表上海市55名血友病患者向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写了一封“紧急求助信”,提出应向全国此类血友病的受害者提供相应赔偿。孔德麟通过网际网路联系到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广东、江苏、安徽等10多个省市已感染爱滋病毒的血友病人,仅在上海就联系上500多人,爱滋病毒感染率为百分之十几,如按此推算,全国会有相当数量的血友病人感染爱滋病毒。因为没有人能够计算出当年从河南农民的血管里流出了多少携带爱滋病毒的血浆,这些血浆又被卖向何方,这是绝对无法回避的现实。

拒绝借鉴国际赔偿方式全然无视受害者权益乃“六宗罪”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在以往的举报材料中叙述了到1985年底,法国有万馀人因输血感染爱滋病毒。1991年,法国《世界报》揭露了这起因输血感染爱滋病毒的重大案件,引起了国际社会震惊。1999年法国法院对前国家输血中心主任被判处4年监禁和10万美元的罚金;前国家输血中心输血研究部负责人亦被判刑,二人共同向受害人支付158万美元的赔款。法国政府对受害者也给予了赔偿。当年任职的法国总理和卫生部长均坐在庭审的被告席上,卫生部长因此引咎辞职。法国舆论抨击道,输血暴露的种种弊端,对这个事件应该负责的是法国政府。

日本在“二战”后推行的幼童全面接种疫苗计画过程中,因重复使用针筒,导致43万国民感染病毒性乙型肝炎,成为日本历史上最大的医疗事故。在经过长达10多年的诉讼后,日本最高法院于2006年作出终审判决,认定5名原告确是因接种疫苗感染乙肝。判决生效后,厚生劳动省却声称不准备全面救助感染患者,这导致630名受害者先后组成原告团,从2008年3月起向全国10个地方法院提出诉讼。日本政府终于承诺向所有感染者进行赔偿,受害人同意接纳法庭提出的和解方案,结束了这宗多年的争议。日本政府为此每人赔偿1250万至3600万日元,赔偿总额约为3.2万亿日元。

最近台湾台大医院误植艾滋器官令5名器官移植者及数十位相关医务人员处于感染爱滋病毒风险中的重大医疗事故发生后,台湾各有关方面迅速做出反应,他们不遮掩,不护短,公开透明,直面现实,做出了查处这一重大医疗事故的多项决定,包括要求追究事故责任者直至刑事责任,对有责任的医疗机构进行罚款,并及时采取措施抢救和对受害者给予赔偿等各项事宜。他们的应对方法得到舆论广泛好评。法国、日本两国和台湾地区的做法值得借鉴。我国政府至今没有对河南受害者出台任何赔偿方案,这是受害者至今上访不断的根本原因所在。

利用职权封锁消息剥夺国人知情权乃“七宗罪”

由于深陷“河南艾滋门”的二位高官大权在握,其中一位后来掌控全国新闻舆论大权,他们采取种种手段封锁消息,控制舆论,藉以掩人耳目。多年以来,国内几个最大的主流媒体如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和人民日报,从来不报导河南爱滋病疫情起源和全面真相,因此很多人并不知晓河南省爱滋病大流行的严重性,也不知悉那些敢于举报和受害的上访者遭遇的打击与迫害实情,以至河南污血案导致的某些严重后果至今不为世人所知,人们重要的知情权就这样被侵蚀了。下民易虐,上天不可欺。他们这样做既有违于新闻及时、公开、透明和报喜也报忧的职业道德,又是高官赖以遮掩不端行为的大暴露。

中国高层对二高官“网开一面”实行奇特的“三不政策”乃“八宗罪”

有严重错误的高官不赔礼道歉,诚通道德便无从谈起,这只能令执政党无颜面对河南父老和全国民众,也令二位高官威信扫地。在中国发生这样重大恶性事件,在官官相护的体制护庇下,拖了这么多年也不对有严重过失的官员进行问责,而其他比河南污血案轻得多的事件,如隐瞒疫情导致严重后果的“SARS(即‘非典’)”暴发流行案和河北“三鹿毒奶粉案”以及山西矿难和上海静安居民楼大火案等公共安全事件,都已有处理,涉及“SARS案”的国家卫生部部长与北京市市长和涉及“三鹿毒奶粉案”的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等高官均受到追究并免职,受害者也都得到赔偿。比上述任何案件都要严重多倍且影响更劣的河南污血案,却属例外。匪夷所思的是,中国高层对二位高官特例“网开一面”,实行的则是国家不立案,不问责和不出台对受害者进行赔偿方案的“三不政策”。这可以说完全是“一国两制”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河南受害者来说只是一句空话,也是“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权莫进来”和“刑不上大夫”的现代再现。

一个非常奇特的问题摆在世人面前,河南发生这么严重的惊天大案,到目前竟无人负责,连一条教训也没有悟出来。难道河南血祸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人可以犯错,但不能掩盖,这是最起码的道德常识。二位高官这样的政治品质和道德诚信的缺失,是地地道道的人性和良知的沦丧,他们的价值观念完全违背了当代人类基本的是非观。做为政治家有错不敢认错,对受害者毫无愧疚感而且千方百计把蓄意隐瞒做为首选项,其社会效应必然是上行下效,各种各样的造假和隐瞒事故行为也自然会大行其道。这种做法失去的是政府公信力和公平与正义。现今追究河南污血案实际上是只不过是对二高官道德品质的一次拷问,如果一味包庇袒护,就只能令中国当局处于十分难堪的尴尬境地。

二高官有恃无恐缘于有神通广大的后台支撑乃“九宗罪”

二位高官所以有恃无恐,而为他们撑腰者又甘冒巨大政治风险对其百般呵护,让责任人在众目睽睽之下逃脱追究而成了“漏网之鱼”,根本原因在于两者之间存在着盘根错节、利益交织、互相依存的利益链。这是无法撼动有严重错误高官的症结所在。这是典型的权力腐败。由于这样的政治基础,他们必然将维护极少数人的利益置于一切之上,并通过“金蝉脱壳”之术面目光鲜,堂而皇之地将欠下河南受害者的良心债一笔勾销。要查处河南污血案,必须掐断官官相护保护伞下形成的利益链条,否则,受害者追讨权益的愿望,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高层令警方对实名举报者施加压力倒果为因乃“十宗罪”

我一再揭露河南污血案,是我做为卫生工作者救死扶伤、济困扶危的职责与使命,也是良知驱使。没有金刚钻揽不了瓷器活。我不是国务院调查组,我的举报做不到百分之百准确,但可以八九不离十。我在给胡总书记第一封公开信就申明,“文中所有材料,可以说是查有实据,所言非虚,而且文责自负。”所以“决心为众多因污血案事件的受害者请命,向不诚实守信、很难称得上是正人君子又身居高位的人挑战,以我的生命为良心作证。”

近个时期以来,我的电子信箱已不能正常使用,转载我举报材料的网站被高层下令关闭,对我的监听、监视更不在话下。更耐人寻味的是,最近北京警方奉高层之命,约我到专政机构公安派出所谈话,接受讯问。我当面向警方表明,我实名举报有严重过失的高官是受法律保护的行动,乃光明正大之举。首次约我谈话的人绝不应当是维护社会治安和对付犯罪行为的警员。警方这一行动显然是高层对我的举报做出了错误诊断,开错了处方,颠倒了是非与黑白,这种恫吓令我深受其辱。但对我来说,正如我以往致胡总书记公开信所表示的那样:“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只有把话讲出来才能战胜黑暗。我会豁出老命舍生取义,不惧欲加之罪和文字狱而将举报进行到底,绝不会在警方威慑面前弯腰,为了公平与正义“发出最后的吼声”,正大光明地昂首挺胸“前进、前进、前进进!”

鉴于河南污血案的严重性和解决这一案件的迫切性,衷心期望胡锦涛总书记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分明利弊,果断决策,对有严重过失的高官按律查处,将拖延了多年已属于“烂尾案”的河污血案解决在今朝,让备受欺凌的众多“血浆经济”受害者早日得到理所当然的救助与赔偿,让数万命丧黄泉的逝者早日瞑目,人去魂安。人们相信,严冬过后是春天。

此致敬礼!

原中国健康教育研究所所长
原中国健康教育协会副会长
原北京医科大学 兼职教授

陈秉中
2011年11月23日



(河南艾滋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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