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业提外汇准备金 明公听

2011年12月14日财经
【新唐人2011年12月14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14日电)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明天将邀集会计师、寿险业者等,针对外汇价格变动准备金制度进行公听,听取业者意见。

国泰金控总经理李长庚日前在工商早餐会记者会时表示,保险业建议主管机关增修“保险业各种准备金提存办法”,设立外汇价格变动准备金制度,以免寿险业每年付出新台币700至800亿元的避险成本。

金管会主委陈裕璋日前表示,金管会已经成立专案小组,讨论有关保险业提存外汇准备金议题,尽快达成各方共识。

寿险业者期望,外汇价格准备金可以提存在负债项下,若发生重大汇兑损失,就可以冲抵损益表,使得汇兑损失不会造成损益大幅变动。

业者表示,寿险海外投资就超过新台币4兆元,新台币只要升值1%,寿险业可能就面临庞大汇损,对损益波动冲击甚大。

如何提存外汇准备金?业者表示,期望每年提存海外投资部位的一部份比例,及若每年外汇有汇兑利益,同时可提拨一部份作为外汇价格变动准备金,以先降低汇兑避险成本为主要目的。

外界认为,寿险业所提的提列外汇准备金,不符合国际会计准则(IFRS)不得提列特别准备金的原则,所以会计师反对。

不过,会计师表示,主管机关若要制订编制准则,或者订立寿险业者可提列外汇准备金的法规,会计师并没有反对意见。

针对寿险业提存外汇准备金制度,陈裕璋曾表示,要考量会计允当表达、保险业财务稳健、避险策略及金管会监理需求等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