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2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韦枢台北16日电)房屋买卖“实价登录”修法通过,不过代销业者卖预售屋给购屋人却可在与建商间“约满”才向主管机关实价登录。业内表示,这个空窗需要政府依法订定相关办法,游戏规则才明确。
日前地政三法修正条文完成三读立法,修法重点是建制房屋买卖的“实价登录”,并规定买卖后,在所有权移转30日内向主管机关登录成交案件实际资讯。
不过,实际上购屋人透过房屋仲介经纪人或地政士(代书)购得房屋必须依法在所有权移转30日内登录,但是买预售屋可不见得。
依新修订的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第24条之1的条文显示,“经营代销业务者,对于起造人或建筑业委托代销之案件,应于委托代销契约届满或终止30日内,向主管机关申报登录成交案件实际资讯”;也就是要视当初代销业者和建商间,针对销售案件签订了多久的代销合约。
中华民国不动产代销公会全国联合会秘书长孙强一表示,当时内政部在修订条文时确实针对这部份讨论甚久,主要是考量预售屋正在兴建中,并不像一般中古屋具有实际产权,反而只有“债权”的概念,因此无法比照中古屋移转所有权后30天内必须登录的做法。
信义房屋不动产企研室经理苏启荣表示,同法同条文最后提及“第一项、第二项登录资讯类别、内容与第四项提供之内容、方式、收费费额及其他应遵行事项之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苏启荣指出,代销业和建商之间所签销售契约的时间长短不一,在约满后才登录,会延迟对于当地区段价格的认知与了解,所以究竟在新法明年7月1日上路前,对房市产生何种影响相当不明确,必须待政府订出相关登录办法才会清楚真正的游戏规则,以及对市场的冲击。
日前地政三法修正条文完成三读立法,修法重点是建制房屋买卖的“实价登录”,并规定买卖后,在所有权移转30日内向主管机关登录成交案件实际资讯。
不过,实际上购屋人透过房屋仲介经纪人或地政士(代书)购得房屋必须依法在所有权移转30日内登录,但是买预售屋可不见得。
依新修订的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第24条之1的条文显示,“经营代销业务者,对于起造人或建筑业委托代销之案件,应于委托代销契约届满或终止30日内,向主管机关申报登录成交案件实际资讯”;也就是要视当初代销业者和建商间,针对销售案件签订了多久的代销合约。
中华民国不动产代销公会全国联合会秘书长孙强一表示,当时内政部在修订条文时确实针对这部份讨论甚久,主要是考量预售屋正在兴建中,并不像一般中古屋具有实际产权,反而只有“债权”的概念,因此无法比照中古屋移转所有权后30天内必须登录的做法。
信义房屋不动产企研室经理苏启荣表示,同法同条文最后提及“第一项、第二项登录资讯类别、内容与第四项提供之内容、方式、收费费额及其他应遵行事项之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苏启荣指出,代销业和建商之间所签销售契约的时间长短不一,在约满后才登录,会延迟对于当地区段价格的认知与了解,所以究竟在新法明年7月1日上路前,对房市产生何种影响相当不明确,必须待政府订出相关登录办法才会清楚真正的游戏规则,以及对市场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