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2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田裕斌台北20日电)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公布,开放陆银来台参股将在明年元月2日上路,金控业者普遍表示,对政策开放表示欢迎,有机会当然进行评估。
根据金管会公布资料,陆银以银行及金控为参股对象,且其持股比率需与其他中国大陆地区投资人合并控管,单一陆银持股台资银行、金控不可超过5%,与其他中国大陆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共同持股不可超过10%。
金控业者表示,政策开放有助于两岸金融交流更加密切,且在台湾主管机关率先放行下,台资银行有意参股陆银或设立子行者,获得善意回应的机会也大增。
之前曾被传出可望被陆银参股的台湾金融机构不在少数,其中以工商银行有意参股国泰金控最具指标性,包括永丰金控、华南金控、远东商银、万泰银行、安泰银行等银行,都曾表示不排除引进陆资。
金控业者表示,一旦陆银参股台资银行或金控,代表双方合作的程度更为紧密,关系也更为稳固,过去双方虽有签署合作备忘录(MOU),但因属开放式关系,对于资讯交换或实质合作仍有顾忌,若双方有实质股权的交换,合作上可望“坦诚相见”。
此外,一旦两岸金融机构相互参股,对两岸都有生意往来的台商客户而言更是大利多,台商可取两岸金融机构业务之长,在资金需求上获得较大的优势。
金控业者认为,对台资银行而言,随便一家陆银的资本额都相当大,一旦来台设立分行或子行,都将是极具威胁的对手,若双方可藉由参股的方式,化竞争为合作,对台资银行而言,也获得实质资金的挹注,对体质及资本结构而言都是利多。
法人也指出,以目前金融业的股权结构分析,多家遭私募基金入主的中小型银行,由于没有公股及家族股权的色彩,争议性也较低,可望是首波获得陆资青睐获得入股的台资银行,但中长期而言,包括国泰金、富邦金控、中信金控等台湾旗舰型金控,也有藉由参股达到业务合作目的的可能性。
根据金管会公布资料,陆银以银行及金控为参股对象,且其持股比率需与其他中国大陆地区投资人合并控管,单一陆银持股台资银行、金控不可超过5%,与其他中国大陆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共同持股不可超过10%。
金控业者表示,政策开放有助于两岸金融交流更加密切,且在台湾主管机关率先放行下,台资银行有意参股陆银或设立子行者,获得善意回应的机会也大增。
之前曾被传出可望被陆银参股的台湾金融机构不在少数,其中以工商银行有意参股国泰金控最具指标性,包括永丰金控、华南金控、远东商银、万泰银行、安泰银行等银行,都曾表示不排除引进陆资。
金控业者表示,一旦陆银参股台资银行或金控,代表双方合作的程度更为紧密,关系也更为稳固,过去双方虽有签署合作备忘录(MOU),但因属开放式关系,对于资讯交换或实质合作仍有顾忌,若双方有实质股权的交换,合作上可望“坦诚相见”。
此外,一旦两岸金融机构相互参股,对两岸都有生意往来的台商客户而言更是大利多,台商可取两岸金融机构业务之长,在资金需求上获得较大的优势。
金控业者认为,对台资银行而言,随便一家陆银的资本额都相当大,一旦来台设立分行或子行,都将是极具威胁的对手,若双方可藉由参股的方式,化竞争为合作,对台资银行而言,也获得实质资金的挹注,对体质及资本结构而言都是利多。
法人也指出,以目前金融业的股权结构分析,多家遭私募基金入主的中小型银行,由于没有公股及家族股权的色彩,争议性也较低,可望是首波获得陆资青睐获得入股的台资银行,但中长期而言,包括国泰金、富邦金控、中信金控等台湾旗舰型金控,也有藉由参股达到业务合作目的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