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首例 怀孕保留录取资格

2011年12月22日台湾
【新唐人2011年12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22日电)考试院日前同意让2名通过铁路特考、警察特考笔试的怀孕考生,保留第一试笔试录取资格,明年她们可直接参加第二试体能测验,创下国家考试首例。

据考选部资料,目前有体能测验的国考包括海巡特考、铁路特考、警察特考、调查人员考试、国安人员、移民行政等考试,预估每年报考的女性考生超过2.6万人。

考选部主任秘书林光基今天受访表示,这2名通过警察特考、铁路特考笔试的考生,都因怀孕,检附医生证明,向考选部申请保留第一试录取资格。

他说,过去国考从来没有保留第一试录取资格案例,考选部行文协调用人机关同意保留笔试资格,让她们明年直接参加体能测验。如果这2名考生届时都通过体能测验,将以“外加名额”方式录取,不会挤压到明年考试名额。

林光基转述,考试院院会讨论时,考试委员多同意这样的处理方式,宪法增修条文明定“保障妇女之人身安全”,人权公约也有关于“缔约国对于母亲于分娩前后相当期间应受特别保护”规定。

他说,目前其他考生若遇类似状况,向考选部申请,都会循例比照,采个案办理,未来考选部也打算修改体能测验规则、公务人员考试法施行细则等法规,订定法源执行,不必再采个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