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放风筝割颈 妇告老师过失

2011年12月26日台湾
【新唐人2011年12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李香君台北26日电)一名10岁男童今年7月参加安亲班户外教学,放风筝时不慎把线缠到路过妇人,造成她颈部割伤,妇人认为老师监督不周,控告业务过失伤害。台北地检署认老师无过失,予以不起诉。

检方指出,当时安亲班多名老师带着50馀名学童到中正纪念堂举办户外教学,其中一名男童在午餐时间自行脱队,在广场旁的小路试放风筝,却不小心把风筝线缠到路过的妇人,造成她颈部被割破皮,有一道10公分长的细痕。

妇人认为黄姓女老师未管好学童,应负起监督不周的责任,控告老师涉嫌业务过失伤害。黄女则表示,当天她负责照顾16名小朋友,事发当时忙着看顾其他学童用餐,事前已告知学童不可脱队私自行动;闯祸男童也证称,出发前老师的确有对他叮咛再三。

检方认为,黄女身为安亲班老师,应避免学童受到危害,当时看顾学童用餐,未违背监督义务,难以要求老师全程随时留意每名学童举动,“否则若学生翘课发生意外,难不成也要老师负责”,因此处分黄姓老师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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