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港将首次由官方签新航约

2011年12月29日台湾
【新唐人2011年12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陈虹瑾台北29日电)陆委会副主委刘德勋今天表示,台湾、香港新航约磋商已完成,新任香港事务局长朱曦将与港方代表正式签署航约,这是台、港首次双双派出官方代表签约。

据了解,这项航约将于明天在香港签署,台湾与香港签署代表分别为香港事务局长朱曦、新任香港驻台经济贸易文化办事处主任梁志仁。

刘德勋今天在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例行记者会上指出,台湾与香港曾在1996及2002年签署航约,效期均为5年。

他进一步指出,1996年的台港航约,由中华航空、长荣航空与港方的国泰航空及港龙航空公司的代表签署;2002年的台港航约是由“台北市航空运输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与港方国泰航空、港龙航空及华民航空公司的代表签署。

陆委会表示,这次签署的航约,不但充分彰显航权协议的官方性质,同时着眼于业者经营便利及旅客往来便捷性的提升。

刘德勋指出,近3年来,台港关系有明显的改善与进展,台湾驻港机构的功能定位提升,港府也正式成立驻台的代表机构,台港双方在处理许多公权力相关事宜的实务上已经由官员主导。

他表示,这次航约签署前,由台港主管民航运输的官员“直接协商达成协议”,并由香港事务局长朱曦和港方签署,具有特别意义。

刘德勋并指出,考量业者实际经营需要,这次台港航约的货运量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此外,为提升旅客往来台港的便捷性,未来除台北、高雄既有的台港定期航班外,国内其他多个航点与香港间将可申请以定期航班方式管理的特别包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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