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大金融政策 元旦上路

2011年12月30日台湾
【新唐人2011年12月31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31日电)金管会公布,调高住宅地震保险基本保额等6大金融政策,明年元旦起上路实施。

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6大金融政策在元旦实施,包含提高住宅地震保险基本保额;放宽外国企业来台挂牌每股面额限制;上市柜公司年报提早至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申报。

另外,上市柜公司及兴柜公司财务报告应事先揭露采用国际会计准则(IFRS)相关事项;上市柜公司每天召开股东常会的公司家数不可超过120家;金管会可依职权要求未依规定改选董监事的公司,限期改选董监事。

金管会表示,住宅地震保险现在的保费为每年新台币1350元,扩大基本保障,从新台币120万元调高至150万元,临时住宿费也从18万元调高到20万元。

为了吸引国外企业来台挂牌,金管会从元旦起放宽外国企业来台挂牌面额10元的限制,外国企业得采无面额或面额不限10元发行。

会计师表示,此新规上路,将有助于日本、欧美国家企业来台挂牌意愿,但台商已经习惯透过控股公司转回台挂牌,所以影响较小。

为了增进财务资讯公告及申报的即时性,金管会修正证券交易法规定,元旦后上市柜公司应该在年度终了3个月内,申报经会计师签证、董事会通过及监察人通过的财务报告。

金管会表示,台湾将接轨IFRS,所以上市柜及兴柜公司应该在民国100年度财报附注揭露采用IFRS计画的重要内容及执行情形、目前会计政策与未来依IFRS产生的重大差异;101年季报、半年报也要揭露相关会计事项。

为了解决每年股东常会大塞车情形,金管会表示,上市柜公司每日召开股东常会的公司家数不可超过120家,也进而保障小股东参加股东会的权益。

股票在证交所或者在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卖的公司股东会,金管会表示,应该在会计年度终了后6个月内召开,不得延期,若董事及监察人任期届满,董事会没有依规定召开股东常会改选董监事,金管会可以要求限期召开,届期仍不召开者,自限期满时董监事自然解任。

除元旦上路的新规之外,元月2日金管会也将举行“财团法人金融消费评议中心”揭牌仪式,由金管会主委陈裕璋主持:陆银参股本国银行实施日期也同样在元月2日;信用卡分期付款手续费限收一次等相关规范则预计5月11日实施。

金管会表示,证交所及柜买中心预计2月20日起规划在收盘前5分钟揭露最佳1档买卖参考价,且20秒更新一次,在收盘前最后一分钟实施“瞬间价格稳定措施”作为配套;3月1日起强制汽车责任险死亡保障从160万元调高到200万元。

另外,金管会并研议银行放款覆盖率要达1%的差异化管理等措施,协助存款人追自动柜员机(ATM)转错帐款等也都在新的一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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