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月5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 5日电)公平会今天表示,东森公司与辉叶公司在东森购物频道刊播“辉叶粉红腰姬双享组”广告,商品内容及品质有虚伪不实、引人错误的表示,分别罚东森新台币40万元、辉叶10万元。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东森得易购股份公司及辉叶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销售“辉叶粉红腰姬双享组”,在东森购物频道播放该商品广告,只要穿戴在不满意的地方,就有摇动脂肪带来运动效果、远离多馀赘肉等用语。
公平会表示,根据辉叶公司表示,这些广告用语是委由传播公司撰写,没有提供相关医学、临床试验等资料证明;东森公司也承认,广告制作当时并未事先再就辉叶公司所提供广告资料予以审核、查证就播出。
公平会表示,东森及辉叶在广告中宣称具有一定的生理效果,应该有医学学理或临床试验等客观资料佐证,但是这 2家公司没有尽广告主应真实表示与查证义务,处东森40万元、辉叶10万元罚锾。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东森得易购股份公司及辉叶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销售“辉叶粉红腰姬双享组”,在东森购物频道播放该商品广告,只要穿戴在不满意的地方,就有摇动脂肪带来运动效果、远离多馀赘肉等用语。
公平会表示,根据辉叶公司表示,这些广告用语是委由传播公司撰写,没有提供相关医学、临床试验等资料证明;东森公司也承认,广告制作当时并未事先再就辉叶公司所提供广告资料予以审核、查证就播出。
公平会表示,东森及辉叶在广告中宣称具有一定的生理效果,应该有医学学理或临床试验等客观资料佐证,但是这 2家公司没有尽广告主应真实表示与查证义务,处东森40万元、辉叶10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