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破空:乌坎冲突和解 谁是决策人?

2012年01月09日乌坎村民抗议事件
【新唐人2012年1月9日讯】动海内外的广东乌坎抗暴事件,从今年九月二十一日起,至十二月二十一日,整整历经三个月。起因照例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贪官与奸商合谋夺地,坑害农民,官逼民反。

抗暴期间,村民派出代表与官府谈判,官府竟将村民代表投入监狱,其中一名村民代表薛锦波于关押两天后离奇死亡。官方宣布薛的死因是“心源性猝死”;但看了遗体的死者家属发现,薛遍体伤痕与血污,明显是因为酷刑或暴打致死。官府拒不交还薛的遗体。于是,乌坎村民诉求,又增加一项:讨回薛的遗体,调查死因,追究凶手。七千村民为薛锦波举行追悼大会,规模比“党和国家领导人”还来得大。

乌坎村民生猛,拒官府于门外

官府派出上千武警,围攻乌坎村;乌坎村民生猛,齐心自卫,以木棒、砖头、农具为武器,奋力击退官兵。随后以树木土石筑起路障,阻止官兵来犯;并成立纠察队盘查和防范当局派来的便衣与卧底。

乌坎村民赶走该村共产党干部(涉贪的村支书和村主任后来被当局“双规”),成立了自己的组织: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这个乌坎村原是共产党早期领导人彭湃的故乡,彭湃发动农民,以武装斗争,建立起第一个共产党政权──海陆丰“苏维埃政权”。最早迎来共产党的乌坎村,如今却成为第一个赶走共产党的村庄。历史仿佛是一场讽刺。

大量外国记者涌入乌坎村,使乌坎抗暴成为国际事件,无形间也带给乌坎村民几许安全。官府虽借机耍赖,赖上所谓“外部势力”“敌对势力”,但要说马上镇压又不免有几分投鼠忌器。

官民对垒,警民对峙。官府使出下三滥手段,对乌坎村断水断粮断电。一万三千乌坎村民,在存粮仅剩几日的危急情形下,酝酿突围,到陆丰市政府请愿。

官方罕见让步,村民相应妥协

就在此时,十二月二十一日,广东省委副书记朱明国率领工作组,到达陆丰,与乌坎村民代表抗暴领袖林祖銮谈判,当即答应乌坎村民三项要求:释放被捕村民代表;归还薛锦波尸体,验明死因;承认村民自己成立的组织──临时村民代表理事会。

官方让步后,村民相应妥协。官府撤回围困乌坎村的军警,村民则收起抗议横幅,撤出村口路障,取消了原定于当日举行的示威。

乌坎事件的和平解决,村民的奋勇抗争是关键。如果村民没有持久抗争,或者在其中任何一个环节上畏缩、退让,都不会有今天的结果。当局的让步,明显是被动和被迫的,否则,事情就不会拖三个月。

但乌坎村民仍须警惕当局秋后算账,共产党内行于此,不仅留有无数前科,而且具体到此案,当局答应村民诉求,仅有口头承诺,并无书面协议。针对三条承诺,其一,虽然三名村民代表已经释放回家,但却以“犯罪嫌疑人”身份取保候审,被当局留下尾巴;其二,当局虽同意交换薛锦波遗体,但声称要解剖,家属并不同意。薛遍体外伤,连手指都遭截断,显遭酷刑或暴打,何须解剖?酷刑或暴打中,完全可能导致心脏并发出问题,解剖,莫非还是要将死因导向“心源性猝死”的官方结论?其三,承认临时村民代表理事会,但期限只是三个月,一旦土地纠纷解决,该理事会仍将被解散。

广东省委副书记朱明国虽表示:“群众的主要诉求是合理的,理解和原谅群众的一些过激行为,不会追究他们的责任。”但也语带威胁:如果“继续煽动村民与政府对抗,死心塌地为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必当追究。”

“死心塌地”“敌对势力”这类用语,是中共的老套,连当权者自己都不相信,不过是找把柄,都是预留镇压藉口。

富裕起来民众更有维权意识

引人深思的是,不论是先前的东洲村,还是今日的乌坎村,抑或海门镇,都是相对富裕的沿海地区相对富裕的村镇,一个富裕的沿海村往往比内地的一个镇还要气派;一个富裕的沿海镇,往往比内地一个市还要阔绰。百姓因为穷困而造反,这是老观念;现实中国,富裕起来的民众,更容易起而维权,挺身抗暴,那是因为公民意识的觉醒,不满贫富差距,不齿贪官奸商。“不患寡而患不均”,这一中国传统文化现象,与“人生而平等”的近代世界文明理念,不谋而合。

由此观之,中南海的唯经济论、视人为单纯经济动物,并未能抵挡民众的权利意识。

除了公民意识的觉醒,沿海与内地农村的人口结构不同,也呈现不同的抗争力度。在内地农村,多数青壮年外出打工,留下老弱与幼小,面对官商勾结强征土地、强拆房屋,即便有心抗争,老弱幼小又怎能担当抗争主力?沿海农村则不同,青壮年并未流失,还可能有外来人口的补充,一旦抗争,青壮年就是现成主力,只要齐心协力,如乌坎村民一般,就足以让官府生畏。

汪洋的“广东模式”见效?

官民各让一步,乌坎冲突转入和平解决轨道。一个双赢的结果,受到外界好评。承认民众自己选举成立、而未经(官方批准)登记的民间自治组织,更创下共产党执政下的先例。在这里,值得探究的是:处理这事件的决策,究竟是来自哪一个权力层次?谁是决策人?

出面谈判的是省委副书记朱明国,但朱显然不是决策人,而只是执行人。如果决策人是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可证实汪洋兑现他的开明政策,不愿以高压手段对付民众。可以追溯到是,在此之前,十一月二十三日,广东当局出台新规定,为非政府组织的登记松绑。承认乌坎村民自治组织,符合这一规定精神。

更重要的是,如果决策由广东省当局做出,说明地方权限已充分扩大,“党中央”不再或无法包揽一切。换言之,中南海或将社会治理权责下放地方,由地方政府负责“维稳”,软硬由你,只要能解决问题。

坊间热议对比薄熙来的“重庆模式”和汪洋的“广东模式”,前者向左,如文革重现;后者朝右,更加开明。人们怀疑,是否只是表面文章?薄汪互别苗头,标新立异,以期先声夺人,争取“十八大”上位入常?

人们看到,不论重庆还是广东民间,生活都自顾自地进行,并不受甚么“模式”的影响。早在江泽民亲信张德江掌粤的二○○五年,同属汕尾市的东洲村,就大闹了一场,也是因为官商勾结,谋地害民。警民对峙七个月,结果仍以血腥镇压收场。

“广东模式”不因民变而起,却成为解决两起民怨的有效手段。即:解决民怨和解比镇压更有效。汪洋“广东模式”或迟或早将影响全国。

中南海内气氛生变的微妙迹象

乌坎村民有标语:“乌坎人民冤枉!”“请中央救救乌坎人民吧!”......可见,乌坎村民起先并没有指望省政府,大概预料省上也做不了主,只巴望远在北京的“中央”能做他们的“靠山”。深居中南海的“党中央”,按理完全没有必要为地方贪官污吏站台,完全可以借民怨查贪官,一则树威自己,二则收揽民心。可惜的是,迄今“党中央”最后的选边,都不是黎民百姓,竟是那丧尽天良的贪官污吏。那原是既得利益使然,上下官僚一体,维持政权。

再看如今的乌坎村民,他们很有策略地与官府周旋,申明“绝对不是起义”,意即并非利比亚或利亚那种情况,给“党中央”派“定心丸”;但对地方贪官污吏,村民发誓:绝不妥协。如果中南海顽固袒护贪官污吏,乌坎民意民心则随时可能生变。而中国境内,已积累多少乌坎民怨?长此以往,难免有朝一日,中国会变身另一个利比亚或埃及。

如何应对乌坎民变?中南海如果又要杀人,谁来下达屠杀令,是胡锦涛,还是习近平?强硬派代表人物周永康的最新表述,更可能是高层气氛变化的反映,乌坎事件暂时缓和后,周永康把江泽民当年“把一切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的说法,改成“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用“解决”代替“消灭”,这种微妙的改变也许是值得留意的。毕竟,这一年国际风云变幻,从北非到中东的茉莉花革命,到美国和亚洲国家对中国的全包围,令中国尴尬万状;缅甸、俄罗斯甚至古巴都在政治制度上,遭到民主化的挑战,中南海的迷梦还能持续多久?

文章来源:《开放》杂志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