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建署扩大绿建筑适用范围

2012年01月13日财经
【新唐人2012年1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13日电)内政部营建署表示,将扩大绿建筑管制范围与提升基准,修正重点包括适用范围朝扩大至除自用农舍及基地面积300平方公尺以下的所有建筑基地皆适用。

营建署表示,行政院指示鼓励绿建筑的推动方向,完成扩大绿建筑专章管制范围与提升基准研议,目前持续办理相关法制作业,未来修正重点,包括基地保水指标的适用范围原则朝向扩大至除适用自用农舍、基地面积300平方公尺以下,及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计施工编山坡地专章外的所有建筑物皆须适用。

建筑物雨水或生活杂排水回收再利用的适用范围,原则朝向扩大至总楼地板面积达一万平方公尺以上的新建建筑物,但卫生医疗类(F-1组) 或经中央主管建筑机关认可的建筑物,不在此限。

此外,为鼓励绿建材使用多元化,推动国内绿建材产业发展,修正提高室内装修材料的绿建材使用率,并增订建筑物室外部位应使用绿建材及其使用率。

营建署指出,参考相近纬度国家有关建筑物外壳部位的隔热要求,也研拟增订建筑物外墙及开窗部位的隔热与遮阳最低标准的建筑物外壳节约能源设计方式,与建筑技术规则现行外壳整体性考量设计方式双轨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