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原料改标 负责人求刑4年

2012年01月19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19日电)力暐、力瑜贸易公司负责人沈凤英涉嫌从民国94年起将过期的巧克力等原料窜改效期贩卖。北检今天侦结,总计不法获利逾新台币3077万元,依诈欺等罪嫌,将沈女起诉,求刑4年。

检方表示,沈女于94年间起,因下游厂商客户群增,为确保对客户的供货不致因存货不足而中断,进而流失客户,她开始从国外大量进货,但部分商品事后销售不如预期而产生大量过期商品。

起诉书指出,沈女涉嫌指示新北巿五股仓库的刘姓管理者,将过期的巧克力等原料窜改效期贩卖,在仓库工作的7名员工协助换贴新标签;检方于去年12月13日因蘋果日报导而剪报分案侦办。

台北地检署今天侦结,总计沈女不法获利共3077万296元,有195项过期的西点原料贩售给台湾多家知名食品公司、五星级饭店及知名蛋糕店,检察官审酌沈女为力暐、力瑜贸易公司负责人,明知商品过期应报废销毁,不得贩售却贩售,对下游厂商及最终消费者造成损害非轻,但考量她犯后坦承犯行,依诈欺等罪嫌,将她起诉求刑4年。

另外,检察官审酌刘男犯后坦承犯行,并主动提出曾换贴印有不实有效日期的标签,供检方扣押,依诈欺罪等罪嫌,将他起诉,求刑1年6月,建请法院给予缓刑3年;协助换贴标签的7名员工,予以缓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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