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树庆:朱虞夫案将开庭 不幸之中尚存一幸?

2012年01月22日评论
【新唐人2012年1月22日讯】5年前的2006年至2007年间,中共要开十七大时,我们中国民主党浙江部分遭受了自1999年中共当局的第二波打压后的再一次重点镇压,当时力虹、严正学、我、迟建伟、朱虞夫、朱昂、吕耿松等先后被关押判刑。事后我们浙江民主党内外对于引发那一波打压的原因,展开过多次探,分析得出的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中共当时要为开十七大“清场”。就我自身而言就有人向曾我“透露”说浙江民主党的活动尤其是本人以中国民主党人的名义公开向中共浙江省委有关部门和主要领导寄发的《关于“法治浙江”的质询函》让包括席书记、夏书记等领导很被动,当然,严正学揭露台州地方黑官贪官、组织农会维权,力虹撰文声讨“法轮功学员器被活摘盗卖”,吕耿松帮助弱势群众包括广大拆迁户维权,迟建伟同情和帮助法轮功学员传播真相,朱虞夫、朱昂父子为保护外地在杭民主党人(湖北的胡俊雄)敢于肢体反抗公安抓捕等等,没有一样不是引起“中央注意”和“地方头疼”的,结果我们民主党人都成了“清场”的牺牲品或者说成了中共当局迎接十七大的“祭品”。这些“祭品”让中央满意了,就保佑了地方:书记们、公安厅长、局长甚至国保的队长们一个个“立场坚定可靠”地得以“荣升”。在这些不幸的“祭品”中,最不幸的当然是朱虞夫,因为早在1999年6月至2006年9月,由于他参加中国民主党浙江部分的组创已经被政治迫害坐了7年多牢,而且第一次“颠覆国家政权罪”坐牢释放到2007年第二次“妨碍公务罪”坐牢,间隔还不到一年。

2012年,中共当局即将召开十八大了,中国大陆第一个以“和平、理性、公开、法治”为行动准则的反对党——中国民主党,自然而然地再一次成了中共当局内部某些想代代相传的“独大、独霸”们要去之而后快的“清场”对象,上个月四川的陈卫、贵州的陈西刚刚被重判,这样的重磅“祭品”看来即使不保佑西南“父母官”升官发财,至少也能“确保一方(官位)平安”。我说朱虞夫不幸,因为他很有可能再一次成了中共浙江当局为迎合(共产)党十八大的“胜利召开”、“保一方平安”的“祭品”,第三次身陷囹圄(从去年3月至今实际上已经被关押了10个多月)。

昨天(2012年1月16日)下午,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从李敦勇律师小心翼翼从案卷袋里取出杭州市检察院的《刑事起诉书》审阅时,我仅在旁边瞄了一眼,可以看出指控朱虞夫“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所谓罪状有三:一、组织浙江民主党人及支持者为政治受难者及其困难家属的春节募捐活动;二、在网上发表文章或接受媒体访谈;三、2011年初茉莉花运动期间写诗动员大家(案卷上说50多人)上街。

笔者看来:募捐活动纯粹是我中华民族自古以来“患难相助”优良习惯的传承,是一种人道的受政治迫害群体自救行为,与所谓的“煽动国家政权”牛头不对马嘴,或者用法律术语讲是没有关联性,容易导致“指鹿为马”的荒唐误判;发表文章、接受采访、将朱虞夫自己的诗《是时候了》与网友交流传播,纯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是公民权利意识的实现。把公民行使宪法确认的自由动辄与“国家政权”对立起来,是什么逻辑?我确信,本案前期杭州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及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出于基本的法律常识和专业素养,出于人们正常的理性思维和内心良知主导的道德法则,或多或少与本人有过类似的判断,所有几个月前发生了法院同意检察院撤诉事件。

虽然,我相信李敦勇、李柏光律师在即将进行的庭审中就当初撤诉的具体理由(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还是可能适用法律错误?)会仔细质证与辩护;对于再次起诉是否有新的证据,以及新证据是否“充分确凿”会仔细质证与辩护;对于程式中间的撤诉,前面的控方所掌握的证据如果不足以认定有罪但再次起诉又为何采信?甚至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性质与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到底是是真实的关系还是被人窃国“虚置”了?等等,都有可能教教真。如果“共和国宪法”与“人民主权”相一致,那么作为国家的主人之一的朱虞夫,一个公民,批评指责“公仆”及“公仆组织(国家机关)”及口口声声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政党,竟然被“仆人”判刑“颠覆”!岂非荒谬?我相信控方不能自圆其说的纰漏破绽肯定比比皆是,到时庭审的控辩一定很精彩。但遗憾的是,我担心从法律角度考虑案情是没有用的,如果凭既往一再发生“权力”践踏和玩弄法律(包括宪法)的政治惯例,浙江作为中国民主党的大省,为迎接中共十八大总不能“小气”到连“民主党人”的祭品都没有,看来只好让朱虞夫倒楣了,真是老朱的不幸。

就在去年:中东阿拉伯地区突尼斯、埃及、利比亚独裁政权的一个个倒台,人民赢得了自由民主;在我们的亚洲近邻,越南至少共产党内已经开始了直选,缅甸军政府要与人民和解刚刚释放了几乎所有1988年的学生运动活动分子、参加2007年抗议的僧人以及少数民族的活动人士等良心犯;噢,几天前台湾地区举行自由公正的中华民国总统直选,新华网[北京1月14日电]报导,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发言人今天就台湾地区领导人和民意代表选举结果发表谈话说“我们真诚希望台湾社会安定、人民生活幸福”“与台湾各界携手努力,承前启后,继往开来,进一步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新局面,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只可惜朱虞夫先生因为身处中国大陆,就不属于“真诚希望”“携手努力”的“各界”了。此次选举,只差几个百分点落选的民主进步党领袖蔡英文发表“台湾不能没有反对的声音,不能没有制衡的力量”之际,中国大陆执政的中共当局已经展开了对“反对的声音”、“制衡的力量”中国民主党人进行“清场”。唉,朱虞夫先生的“悲剧”就在于,与中共当局所“真诚希望”的“社会安定,人民生活幸福”毕竟有台湾海峡的一海之隔啊!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了《水浒传》第十一回“林冲雪夜上梁山”中的一个故事:林冲要投奔梁山“落草为寇”,梁山小头目朱贵对他说:“但凡好汉们入伙,必须要纳投名状,是教你下山去杀得一个人,将头献纳,他(指匪酋王伦)便无疑心。这个便谓之投名状。”,王伦道:“与你三日限。若三日内有投名状来,便容你入伙;若三日内没时,只得休怪”。不禁为朱虞夫庆幸,毕竟他只是面临执政党中共要为十八大“保平安”的“清场”而已,至少可以一息尚存地在监牢里“活着”,要是早一千多年前遇上梁山强盗找“投名状”,说不定早就没命了!所以在本文题目,作者在说朱虞夫“不幸”之后要加上“之中尚存一幸”。

遗憾的是,我无法忘记中国民主党的两位“烈士”:聂敏之和力虹,在外面的时候充满激情与活力,咋一关押,身体状况就“急剧恶化”,出来没多久便“不治生亡”;我无法忘记自己1999年被“寄放”在杭州市遣送站禁闭室4个多月因严重营养不良出来后全身浮肿关节剧痛几近无法行走、2006年到2007年关在杭州市看守所不仅先全身染上了湿症(潮湿、不卫生)、随后有坐骨神经疼(因长时间静坐不活动)疼得站也不是、坐也不是、躺也不是;尤其是最近乌坎村民代表薛锦波的遗体至今还没有归还家属并一直逼迫家属签字认可官方“心源性猝死”的悬案。考虑到朱虞夫先生患有高血压、腰椎间盘突出导致骨质增生等疾病,我在文章题目中说朱虞夫先生“不幸”之后加上“之中尚存一幸”,是否为时过早?最好还是在题目后加上一个“?”,相信只有大家给予朱虞夫先生更多的关注,“之中尚存一幸”后面的“?”才能真正的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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